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服务工作室可以签合同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法律服务工作室可以签合同吗?

一、法律服务工作室可以签合同吗?

法律工作室不是法人,不具备合同主体资格,不能签到法律服务合同。工作室需要申请办理工商执照。工作室的营业执照可以申请个体工商户。个体户不能以营业执照上的名义与他人或者单位签订合同,必须以个人的名义签订合同。因为个体户不是法人,也不是其他组织,不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基于双方的自愿,合同得以签订。在法律服务合同中,双方应对提供服务的内容、范围以及费用等事项作出具体的说明,法律服务的范围较广,而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难免会产生各种法律风险,因此目前国内许多企业都会需要聘请律师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为自己提供法律服务。

二、法律服务工作室的职责有哪些?

1、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1)协助司法所、村 (居、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2)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3)组织协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联系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

(4)协助办理法律援助申请事项;

(5)协助司法所做好特殊人群管理工作;

(6)接受司法所、村(居、社区)指派,做好社区综合治理和法治建设等其它工作。

2、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室:

(1)为村民及时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2)接受村民、委托,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参与诉讼活动;

(3)定期举办法治讲座,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宣传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

(4)参与村 (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的纠纷调处工作;

(5)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它管理规定,为村民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保护等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现在有些人成立法律服务工作室,对外提供法律服务。这样的组织不属于法人,通常都是取得个体户营业执照。这样,其不可以对外签订服务合同,和当事人可以签订服务协议来规范各自的权利义务。由于律师服务涉及事项重要,最好和律师事务所签合同。


·企业拆迁对员工的安置补偿是怎样的?
    企业拆迁对员工的安置补偿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当企业遇到拆迁时,该企业可能会停产或者停业一段时间后在选择新的地区重新经营,但是,该企业也有会因为拆迁导致关闭的问题我国拆迁方面的法律对此也有一定的规定,会对企业的拆迁进行赔偿,而企业的员工也会得到相应的赔偿。 一、企业拆迁对员工的安置补偿是怎样的? 对员工的安置,不仅涉及到企业自身的损失问题,也涉及到政府对企业下岗员...


·劳动合同补签有效吗,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我国劳动法规定,当劳动者到公司工作的时候,用人单位必须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要支付二倍的工资,那么如果用人单位之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事后补签了合同还有效吗?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进行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劳动合同补签有效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之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采取事后补签的方式,也是有效的,只不过之前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间,用人单位...


·2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2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对原来的劳动用工制度将产生一些重大的转变。企业要及时转变用工观念、理顺劳动用工制度,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在过去的企业用工中,经常存在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


·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一、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与主要设备来源已基本落实; (5)招投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已下达。 二、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无...


·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书范本是怎样的?
    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书范本是怎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签订为期____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


·劳务派遣合同期限是多长时间
    劳务派遣合同期限是多长时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这是对用人单位影响较大的变化之一。此外,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法律依据...


·什么是安装工程质量通病?
    什么是安装工程质量通病? 保证工程质量合格在民用、公共、工业建筑设施中重要的一项工作,每一阶段要根据质量安全规定检验、控制。若是出现质量问题,轻则影响居民居住生活,重则发生工业重大安全事故,复杂的补救修理过程会浪费财力和人力。那么什么是安装工程质量通病?以下是相关资料汇总: 一、建筑结构部分 (一)桩基的单桩竖向承载力及桩体缺陷的检测不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1、对于重要...


·去工厂找工作摔伤算不算工伤
    去工厂找工作摔伤算不算工伤?去工厂找工作摔伤的不算是工伤,因为还没有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