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醉驾是否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这要看具体的情况。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醉驾是否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这要看具体的情况。

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


·如何举报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
    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两种,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不管是哪种形式的非法集资,都会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不仅使集资参与者的血汗钱化为乌有,而且对社会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造成极大的破坏,那么,如何举报非法集资呢? 一、非法集资的主要特点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需同时具备“四个条件”: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逃人员会被怎么判刑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逃人员会被怎么判刑网络诈骗犯罪由于是通过互联网进行诈骗犯罪的,通常犯罪嫌疑人的所在位置与犯罪行为发生的地点都不属于同一个地区。因此进行抓捕工作会相当困难。但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逃人员也会被逐渐的抓捕归案,在逃人员的量刑与主动投案自首的人员的量刑在认罪态度上面就会有一定的差异。 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逃人员会被怎么判刑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诈骗罪未退赃退赔能缓刑吗
    诈骗罪未退赃退赔能否缓刑要看诈骗的数额多少以及刑期的多少。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适用缓刑。所以,诈骗罪是否可去争取到缓刑,看该情节是否严重与轻微,看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缓刑的适用条件。《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


·刑事诉讼法证人证言是怎么规定的?
    在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了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也规定了证人应该具备什么样的身份和资格,在司法实践当中,证人证言对于法官最后的判决是有影响性的,每一个证人都应当秉承着客观的态度做出证言,刑事诉讼法证人证言是怎么规定的,本站我们来告诉您相关的法律知识。刑事诉讼法证人证言是怎么规定的?在出庭作证的证人范围规定上,我国采取的是证人出庭作证和例外原则相结合的制度。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


·举报别人犯罪需要证据吗
    需要的,无证据举报他人不犯法,仅仅靠猜测的话,公安机关一般不予受理而已。但如果捏造就可能构成诬陷,诬陷是要受法律责任追究的,事后被举报人是可以以诬陷罪的罪名起诉举报人的,一切可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只要是违法犯罪的证据及相关线索都可以作为举报材料。《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容留卖淫罪量刑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容留卖淫罪量刑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1、根据《人民法院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2009年6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对《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两个文件进行试点。)第二十六节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第一百四十九条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量刑格】(一)引诱、容留、介绍1人卖淫1次,基准刑为拘役六个月或...


·法律上窝藏、包庇罪怎么认定?
    在很多刑事案件中,团伙犯罪经常会窝藏赃款赃物,被抓捕后互相包庇罪行。或者在一些国企事业单位要职人员贪污受贿窝藏国家财务,在被侦破时包庇他人罪行,情节严重。那么,法律上窝藏、包庇罪怎么认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法律上窝藏、包庇罪怎么认定? (一)窝藏、包庇的犯罪主体问题 窝藏、包庇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窝藏、包...


·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2023是怎样规定的
    一、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关于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有以下几点:(一)、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2.恶意透支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二)、量刑标准刑 法第196条的规定...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