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打算利用自诉可以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打算利用自诉可以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利用自诉完全是可以的;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是公诉案件,也可以是自诉案件。2、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执行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通过公诉程序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3、申请执行人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执行法院移送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立案、不提起公诉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流程是怎么样的?1、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提起自诉的,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2、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但当自诉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而再次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3、法院受刑事自诉案件后,准备开庭事宜。如向被告人送达自诉状或口诉笔录副本,确定开庭日期,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出庭,公开审判的应先期公布有关事项等。4、自诉案件可以调解。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刑事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应当及时作出判决。5、在宣判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双方当事人和解后,自诉人可以申请撤回自诉。对申请撤回自诉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准许,记入笔录并通知双方当事人结束诉讼。6、庭审结束,法院依法判决,双方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综合上面所说的,拒不执行判决的裁定那么这种行为已经让另一方的权益受到伤害,同时不履行自己的责任,也违反了国家的条款,对于受害的一方完全是可以利用法律的条款来保障自身的权益,从而让违法者受到该有的处罚,对于此罪一般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放高利贷是怎么判刑的?
     一、放高利贷是怎么判刑的? 放高利贷一般不会被判刑,在法律认定上属于民事行为。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


·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回避的情形
    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回避的情形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


·在我国偷盗多少钱可以拘留?
    对于普通的盗窃行为,在认定是否构成犯罪的时候,其实要根据具体的盗窃数额和情节才能确定。这个时候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那么才会认定行为人构成盗窃罪,之后可以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否则的话给予的是治安方面的处罚,会涉及到治安拘留的问题。那究竟偷盗多少钱可以拘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在我国偷盗多少钱可以拘留 盗窃公私财物无论多少 ,都 属于违法行为,可由公安机关...


·对玩忽职守罪该如何处罚
    对玩忽职守罪该如何处罚 一、对玩忽职守罪要如何处罚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刑: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幅度是什么?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幅度是什么?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幅度,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八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一十一条 单位...


·单位犯行贿罪该如何处罚
    就行贿行为而言,法律中规定在不同主体实施该行为的时候,具体构成的罪名不同。要是自然人实施行贿行为,并且达到了规定标准的,那构成的是行贿罪。不过要是单位有行贿行为的话,那就有可能构成单位行贿罪。此时单位犯行贿罪该如何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哪些单位能构成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中“单位”范围的界定《刑法》第30条将单位犯罪的主体规定为“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刑事诉讼法不捕申请复议复合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不捕申请复议复合期限是怎样规定的?您都清楚地了解刑法在我国的重要地位,同样的刑事诉讼法也具有重要的地位,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存在着不捕申请复议的情况,那么刑事诉讼法不捕申请复议复合期限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刑事诉讼法中的复议有哪些条款? 1、《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刑事证人证言的效力怎样的
    刑事证人证言的效力怎样的证人证言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法定证据之一,但是由于其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因此对于它的效力问题一直都有争论。那么,证人证言的效力到底是怎样的了?请看下文我们介绍。 一、证人证言的效力是怎样的 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所作的陈述。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