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外地身份证原件丢了怎么补办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在外地身份证原件丢了怎么补办?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2、缴纳证件工本费,申请补领的需要带上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3、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4、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二、挂失后的身份证还可以使用吗?在我国,居民丢失身份证后,即使做了补办(挂失)处理,由于目前没有任何注销措施,导致原身份证仍可正常使用。并且大量遗失、被盗身份证正通过网络进行非法交易,并被广泛用于开办银行卡、信用卡,掩护诈骗、洗钱等活动。三、使用伪造的身份证是否犯法?使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即使没从事犯罪活动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第十八条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补办身份证的流程其实特别的简单,但由于补办身份证有审核的过程,所以有可能得等一个月才能拿到新的身份证。在新身份证还没有办出来之前,自己只能先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跟正式身份证的法律效力都是一样的。



·湖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
    湖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在国家进行基础建设时,会征用到农民土地,对于涉及到的农民,是可以获得一笔补偿的。各个省市的相关补偿标准不同。湖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


·房地产他项权证2023办理时间是多久?
    房地产至上的权利除了所有权等之外还存在着他项权用以证明所有人用来抵押贷款的事实,也就是说只有在得到证件之后才能够去银行进行一系列的贷款事项否则就会被拒绝受理,下面就一下来看看房地产他项权证办理时间是多久? 一、房地产他项权证办理时间是多久? 他项权证的办理一般都是在产权证是已经出证的一个同时进行办理的,因此,需要的是购房的业主的夫妻的双方(未婚的也是会需要当地的民政局是出具一个...


·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当代社会,征收土地无论是对于国家还是对于被征收土地的农民们来说都是一件大事,国家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农民们则是比较关心自己能得到多少征地补偿款。为此,国家也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对征地补偿问题进行规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以成都为例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征地的顺利进行,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一、拍卖出让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拍卖出让方式引进了竞争机制,排除了人为干扰,政府也可获得最高收益,较大幅度的增加财政收入。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投资环境好、盈利大、竞争性强的商业、金融业、旅游业和娱乐业用地,特别是大中城...


·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高速公路存在的目的,除了要为您的出行节省时间以外,在另一方面,高速公路业为我国全国各省建立了四通八达的通道,所以说高速公路在修建的时候,肯定是要经过仔细的规划和设计的。这当中就不免要向公民征用土地。下文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征地拆迁有关标准的规定1、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以高速公路施...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铁山港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铁山港区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铁山港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南康镇、营盘镇、兴港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3566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842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960元/亩到15842元/亩之间。 以下特殊情况,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依法履行听证和告知程序后,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予以适当提高并公告后实...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土地房屋征收协议如何约定赔偿?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土地房屋征收协议如何约定赔偿?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土地房屋征收协议约定赔偿的标准 1、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以高速公路施工图为依据,以业主单位现场放线确定的边沟丈量为准。 2、征收土地的面积:以手工实地丈量、登记的面积为计算依据,全线总面积正负误差不超过3%。 3、征收土地的地类:以土地现状地类为基础,以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实地勘测的结果及相关政策为依据。 4、征...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最高是多少?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最高是多少? 我们都知道,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是归属于国家的,任何个人是没有任何土地所有权的,我们队土地进行买卖、出让、转让针对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那么,今天我们要和我们一起来探讨的问题就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最高是多少?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如下资料进行解答。 一、国有土地概念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