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技巧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技巧,其实我们可以理解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过程中的一些注意问题。如果购房者能够尽量注意这些问题的话,那么签订出来的房屋买卖合同肯定是能保护自身利益的。
(一)购房者要注意关于定金的约定。
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如何?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二)购房者要看清合同主体是谁。
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有时会忽略这样一些问题,比如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开发企业而是中介,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是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问题。
(三)购房者要小心开发商的补充协议。
有的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主动向客户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发展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签补充协议在购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的是,一定要看清楚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
(四)注意开发商约定的费用是否该缴纳
房地产开发对资金的要求很高,但并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不该交的钱。而在合同或是补充协议中,开发商常会将一些不该预先交纳的费用写进去,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这是显失公平的。比如有些发展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买家在预售契约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对消费者是不利的。
(五)购房者要注意把自己提出的补充协议写进去
前面说了,开发商在签约时会主动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购房者同样也可以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最好将开发商在其广告宣传中的条款和楼书里关于装修、物业管理中的承诺都签进补充协议中,不要怕麻烦。也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一定要将这些内容明确写进合同。以上就是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的介绍,其实也就是对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技巧的解答。要是你近期需要购房的话,可以多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内容,当然在具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最好还是多注意上述问题,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二手房的购房风险
    1。物管温柔的隐患 单位的宿舍一直是受二手房市场追捧的对象。这是因为一般情况下宿舍内居住人群较简单,邻里人情味浓,所以此类二手房除硬件条件外最吸引购房者。但在这浓浓人情味背后却隐藏着物管隐患。此类型二手房多不存在专业的物管,小区管理多由单位聘请的离退休人员完成,看门大爷除日常性的负责小区安全、收发邮件、代收水费等事情外,对其他物管方面的事务基本不负责。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出卖人与受让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内容包括买卖当事人、标的、价格、交房时间等,其中违约责任条款也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具体的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呢?在本文中为你做如下介绍。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条款主要有以下几种 1、预期违约。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期违约形态与一般合同基本一致,可分为两种具体类型:(1)预期拒绝履行,指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至前,...


·一、婚前买房按揭离婚怎么分配?
    一、婚前买房按揭离婚怎么分配?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


·一、福利房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一、福利房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所谓福利房,亦称优惠房或房改房,是指职工单位将公房以工资性货币分配方式出售给职工,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从而对购买的房屋享有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的住房。 1、单位分住房,当时我国特有的住房制度,也叫福利分房,1998年后全国均停止了这种分房形式。这种房子的产权属于单位(公房),使用权属个人,有房屋“租赁凭证”,要交房租。 2、单位分给职工的...


·哪些房屋拆迁活动不合法
    哪些房屋拆迁活动不合法 首先,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颁发拆迁许可证的依据材料审查不严。 开发商或者别的单位要想成为合法的拆迁人,就要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五项材料: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房屋拆迁管理...


·买卖房屋虚假诉讼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买卖房屋虚假诉讼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一、买卖房屋虚假诉讼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买卖房屋虚假诉讼肯定必须要承担起法律责任的。而法院查办民事虚假诉讼的前提是认定民事虚假诉讼。一个案件是不是虚假诉讼案件,有很多的认定条件和表象,归纳起来不外乎以下方面: 1、案件是否经过正常程序和途径在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凡是不经正常程序立案,或者在立案庭网络上查询不到立案号及分案、指定办案人等信...


·分期付款买房的优点有哪些?
    分期付款买房的优点有哪些?1、前期投入少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房,已经成了一种常见的现象。贷款,也就是向银行借钱买房,不必马上花费很多钱,就可以买到自己的房子,所以贷款买房的第一个优点,就是钱少也能买房。2、资金灵活这个方式对于贷款购房者而言更好,因为他们的资金使用能够更加灵活,尤其对于买房自住的刚需族,也减轻了一次性集中筹措大笔资金的压力。3、风险小按揭贷款是向银行借钱买房,除...


·一、婚后父母出资买房自己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父母出资买房自己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属于 双方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所以,婚后买房父母出资还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一方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人。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双方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二、如何认...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