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二手房买卖面积有误差该如何处理?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二手房买卖面积有误差该如何处理?二手房买卖面积发生误差,则不一定要按照与一手商品房的解决方式进行。首先,买卖双方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即买卖双方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若有明确的约定:“该房屋是按照具体面积计价,出现面积误差参照新商品房买卖面积误差解决方式解决。”,则应按照约定方式解决。其次,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则其解决方式是以套为计价标准,而不以面积为计价标准。这是因为:1、二手房买卖合同也没有约定房屋的单价或是房屋面积以房产证为准等内容,所以一般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是按套计价。2、根据目前的二手房交易习惯,二手房买卖一般双方都亲自到实地看房,买卖双方对房屋的面积情况都应该非常清楚,所以一般情况下二手房都是按套计价,并不按照每平米单价出售的,是因此不存在补交面积差价款的问题。当然,合同有例外约定除外。二、二手房买卖应注意什么1、原业主户口是否已经迁走?由于前业主户口没有迁走,因为动迁补偿款是按砖头和人头来补偿的,原业主的户口也享有补偿的资格,如果原业主一定要补偿,新业主也不能拒绝。其次是按户籍规定原业主的户口不迁走,新业主的户口迁不进去。2、是否已前往煤气公司办理煤气更名手续?煤气的更名手续不可不办,除了缴费因素之外,包括煤气的保险和出现意外事故的受益人都取决于煤气账单上的名字,因此新业主在验收购买的二手房屋时切记要去煤气公司办理更名手续。办理更名手续时前业主有无煤气欠费也一目了然。3、是否已前往物业公司办理户名变更手续,并结清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各种费用?新业主进房前还要与前业主一起前往物业公司办理户名变更手续,前业主在房屋内居住多年,是否有欠缴的物业管理费和维修费应该与前业主一起去物业公司当面结清。如果新业主忽略不去,那么前业主与物业公司的费用纠纷就会转嫁到新业主头上,而且这笔费用迟早要交,如果不交,新业主的房屋将不能进行买卖交易。4、房屋的维修资金发票、物业管理费押金收据是否已及时交接?维修资金不是一笔小数目,随着房屋使用年限的时间推移越来越发挥作用,因此新业主一定要求老业主将缴纳过的维修资金发票交出收藏,这是已经缴纳维修资金的凭证;此外,物业管理费的发票也要交接,作为前业主已经缴清物业管理费的凭证。二手房通常是按套计价,对出卖人来说,房屋面积存在误差其实不影响总房价,当买受人发现房屋实测面积与购房合同约定的不一致时,要维权情况相较于一手房就更为困难。在这里也特别提醒二手房的买受人,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一定要实地仔细看房,并可以在合同中做出相关约定,以防自身利益受损而求救无门。



·刚离婚可不可以按揭买房
    刚离婚可不可以按揭买房 可以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第四条 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五条 借款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


·房屋租赁定金协议怎么写?
    房屋在进行租赁的时候一般情况下都需要交纳定金,那么就需要房屋的出租房和承租方签订一个房屋租赁定金协议,以此来证明房屋出租的过程中是已经交过定金的以及交的定金的金额。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房屋租赁定金协议的有关规定,希望可以对您了解房屋租赁定金协议的相关问题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定金协议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现有乙方看...


·买房当属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了,买房的过程不仅要注意房子的单价,
    买房当属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了,买房的过程不仅要注意房子的单价,还要看房子的质量是否合格,切勿因为房屋的价格便宜,而忽略了房屋的质量问题。这样反而得不偿失,因小失大。现在我们就来说说抚顺市房屋质量鉴定标准有哪些? 一、房屋的质量问题分类 第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其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


·房屋买卖印花税税率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买卖印花税税率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交易税费印花税:税率为1‰,买卖双方各0.5‰。 计税方法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1、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乘适用税率 2、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乘适用税额标准 二、房屋买卖印花税的内容 1、...


·怎样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生活中,因为房屋买卖而产生的纠纷不在少数,此时既然纠纷已经发生,那么我们就应该积极的去处理、解决。那么您只奥怎样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发生房产买卖纠纷后处理的原则一般是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1、协商解决:纠纷各方自行协商,平等、互利、合理、有偿的妥善解决;主...


·安置房可以出租吗
    安置房也是政策性房屋类型中的一种,主要是政府为了安置因拆迁问题而没有房屋居住的人群。但是从性质上来说,它却与我们熟知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有着一定的区别。那么安置房可以出租吗?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就让来详细介绍一下吧! 一、安置房可以出租吗? 安置房可以出租吗?这是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需要解释的是安置房有定向安置房和安置房两种: 定向安置房不同于经济适用房,只是属于参照...


·诉讼离婚房产再次分割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婚姻关系可以通过离婚解除,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一般情况,离婚期间双方会将财产分配问题协商好,诉讼离婚法院也会根据男女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进行财产分配。但特殊情况下可以要求重新进行财产处理。下面是诉讼离婚房产再次分割的前提条件。 1、对于离婚时应当分割没有正确分割的财产要求再次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


·房子男方婚前财产女方离婚带女儿可以分割房产吗
    房子男方婚前财产女方离婚带女儿可以分割房产吗?一般是不可以的,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