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补助费的对象是属于谁?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补助费的对象是属于谁?(1)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对象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但有两种例外受害人可主张伤者和陪护人员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第一,伤者在外地门诊就诊,当天不能返回及在等待检查结果过程中,伤者及陪护人员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第二,根据伤者的伤情需住院,但无病床,在等待床位过程中,伤者及陪护人员的住宿费和伙食费。此外,按照上述司法解释的精神,对那些因伤重或者损伤部位特殊,如舌损伤、咽部损伤、消化道损伤或消化腺损伤等不能进食的伤者也应该予以赔偿。(2)如果受害人需要人员陪护的,因陪护人员有护理费,护理费中包括了陪护人员的生活费,且陪护人员不是住院伙食补助费的对象,所以,陪护人员没有住院伙食补助费。但经医院证明,确需转院治疗或检查的,伤者及陪护人员在往返途中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应予赔偿。(3)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标准,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标准确定。需要注意两个问题:首先,“当地国家机关”,此处的“当地”一般情况下应是受害人所在地;其次,此处的参照为可以参照,并非必须参照,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充分发挥自由裁量权来确定伙食补助费,如果有比“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更合理的标准,如在某些时候由于特殊的自然灾害导致伙食费用的高涨,此时再依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显然有失公允,应当依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确定。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如果必须要住院的话,那么就需要由赔偿义务人支付在住院期间所产生的生活费用,但只限于住院期间,对于补助的标准就会按照当地的实际生活费用来进行合理计算,但对于受害者在申请的时候也是需要出具相应的单据才可以实施。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实施时间是什么?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为进一步释放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改革”)红利,让改革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消费者,保监会近日决定进一步扩大保险公司自主定价权,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通过市场化手段进一步降低商业车险费率水平,减轻消费者保费负担。 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2月我会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


·一、车祸误工费年龄界定是什么?
    一、车祸误工费年龄界定是什么所谓误工费,是对具有劳动能力的受害人受到伤害后,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劳动收入减少而给予的经济补偿,其目的是为了弥补受害人的经济损失。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


·交通肇事逃逸了该怎么办?
    交通肇事逃逸了该怎么办?交通事故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


·房屋交接需要注意哪些
    房屋交接其实也就是交房,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是开发商向购房者交付房屋钥匙,但实际上还关系到房屋的质量验收、水电数验收等问题。如果在交付的时候不小心注意的话,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那究竟房屋交接需要注意哪些呢?我们马上就来告诉你。 一、房屋交接需要注意哪些 购房人在接到房地产商的入住通知后,可按通知上约定的日期前往收房,收房时,首先检查房地产商提供的文件是否符合上述要求,《竣...


·一、车祸医疗费全报吗
    一、车祸医疗费全报吗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也可以使用医保可以报销,只要是医保范围内的用药。不过保险公司有赔偿限额。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额为:1万元,伤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肇事车辆由第三者责任险的,在第三者责任险...


·交通事故要做司法鉴定吗?
    随着用车人士的增加,交通事故数量与日俱增,有关交通事故诉讼案也越来越多,因为在交通事故中必然会有发生伤残等,所有在这类诉讼中,司法鉴定的证据就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那么有一些人们就会疑问,交通事故要做司法鉴定吗?达到什么样的程度才有必要做鉴定呢?下面由为您讲解相关的法律条文,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交通事故要做司法鉴定吗? 没有伤亡可以不做,但凡是交通事故中涉及到人身伤亡的,都需...


·交通肇事判刑标准是什么
    说到判刑,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一般在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之后,才会根据其实际的犯罪情节来进行判刑处罚。针对不同的犯罪,法律中规定的判刑标准是不同的。那究竟交通肇事判刑标准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肇事判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


·交通事故责任对半赔偿标准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五种,其中有一项是同等责任,通俗来说也就是责任对半,即事故双方各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责任。对于负有百分之五十责任很多人想当然的认为赔偿金额也就百分之五十了,其实这种观念是错误的,法律对交通事故责任对半赔偿有明确的规定,而且赔偿标准计算也不像上述那么简单,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责任对半情况下的赔偿问题。 一、责任对半的赔偿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负...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