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的四种效力分别包括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合同的四种效力分别包括什么?合同的四种效力分别包括合同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以及可撤销。《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法典》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二、合同无效的后果是什么?(一)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返还财产有以下两种形式:1、单方返还。单方返还,是指有一方当事人依据从对方当事人处接受了财产,该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返还财产;或者虽然双方当事人均从对方处接受了财产,但是一方没有违法行为,另一方有故意违法行为,无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而有故意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无权请求返还财产,其被对方当事人占有的财产,应当依法上缴国库。单方返还就是将一方当事人占有的对方当事人的财产,返还给对方,返还的应是原物,原来交付的货币,返还的就应当是货币;原来交付的是财物,就应当返还财物。2、双方返还。双方返还,是在双方当事人都从对方接受了给付的财产,则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都返还给对方接受的是财物,就返还财物;接受的是货币,就返还货币如果双方当事人故意违法,则应当将双方当事人从对方得到的财产全部收归国库。(二)折价补偿。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三)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贪任。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依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适用过错的程度,如一方的过错为主要原因,另一方为次要原因,则前者责任大于后者;此所谓过错的性质如一方系故意,另一方系过失,故意一方的责任应大于过失一方的责任。在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一些人员,他们签订合同之后,但是却不按照合同当中的一些内容进行履行合同,主要还是因为这个合同签订之后不发生法律效力。确实是因为存在着法律当中所无效的要件。



·钢材购销合同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是怎样的?
    钢材购销合同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是怎样的?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钢材作为一种使用较为普遍的建筑材料,在我们的身边随处可见。钢材的广泛应用使得签订钢材购销合同成为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而实际上很多人对于钢材购销的签订并不是十分了解。那么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钢材购销合同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第一部分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 ...


·挂靠只跟中介签的合同有效吗
    视情况而定。只要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合同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则该合同有效。《建筑法》已对挂靠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的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包括哪些?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的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包括哪些?判决书应当包括原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包括原被告的性别,民族家庭住址出生日期等等。判决书应当围绕原被告双方的争议焦点进行,最后作出法院认为的判决。一审的生效判决是可以上诉的。判决书是由法院出具的,与起诉状和答辩状不同,这两份文书是当事人一方提供的,而判决书属于机关提供的文书,所以应当有审判长还有书记员的签名,并且判决书不可以口头或者是电...


·赠与合同的概念是什么?
    赠与合同的概念是什么?赠与合同只有赠与人签字有效吗? 一、赠与合同的概念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


·无固定期限合同能否终止,有哪些规定
    无固定期限合同能否终止,有哪些规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其实就是指在合同当中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终止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与劳动者签订这样的合同,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当然,也有人对此产生了质疑,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具体的合同终止期限,那么无固定期限合同能否终止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无固定期限合同能否终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不能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效力如何?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1、须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例如,买卖合同中,卖方负有交付货物的义务,卖方负有交付货款的义务。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负有提供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负有交付租金的义务。单务合同仅一方负有债务,另一方享有权利,自然不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2、当事人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如果当事人互负债务,但是依照当事人的约定等能够确定先后履行顺...


·国际贸易合同终止的几种情况
    国际贸易合同终止的几种情况 一、导致合同由于不成立而终止的几种情况 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根据各国的法律规定,如果由于各种原因或事实,构成当事人表示的意思不是自愿和真实的,合同则不成立。这些原因和事实大致有以下几种: 1、胁迫 各国法律都一致认为,凡在胁迫下订立的合同,受胁迫的一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因为在受胁迫的情况下所作的意思表示,不是自愿表达的意思。在英美法中...


·电器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电器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电器购销合同范本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