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诉讼需要写什么内容?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离婚诉讼需要写什么内容?首先要写好首部。这部分主要是介绍自然情况,包括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年龄、性别、民族、工作单位、电话、邮政编码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其次要写好正文部分。这是起诉书的主要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写明婚姻状况,双方婚姻关系的由来,在何时何地是经人介绍还是自己相识恋爱的,是否包办婚姻或其它因素,是否同居,是否有子女。第二、写明离婚理由。如婚前基础怎样;婚后感情如何;是如何变化的;何时何地因何种原因发生纠纷,后果。是否经过法院、单位或其他组织调解、处理。如果有第三者插足应提出证据,说明感情破裂的程度,是否分居,分居的时间等。第三、写明具体意见和要求。向法院表明对婚姻关系的态度及对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处理问题的意见。最后写好尾部。主要写明离婚起诉书,所送达的人民法院的名称,起诉的年、月、日,原告人还要签名或盖章。二、注意事项:1.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提交结婚登记证。2.提交起诉状的同时,要附交家庭财产清单,写明存款,债权、债务的情况,并自己估好财产价值。3.离婚案件的原告人,一般应亲自来院起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法院委托他人代为起诉的要提供有效证件。三、以离婚诉讼为例,原、被告涉及承担的举证责任一般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夫妻身份信息。包括用以证明夫妻双方的身份信息及夫妻关系的有关证据,主要指身份证、户口登记簿、常住人口登记卡;结婚证、婚姻登记开具的证明等(2)感情关系方面。用以证明夫妻感情状况、分居时间等方面的相关证据,包括知情人的证人证言等。(3)共同财产部分。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存在、价值、分割方案提供的相应证据,包括银行存款凭证、不动产产权登记、购车合同、房屋价值评估报告等证据。由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涉及到对财产所有权的处分,在财产权属的举证方面要求较为严格。(4)共同债务部分。用以证明债务的存在、形成、数额的相关证据,可能包括借据、欠据、转账凭证等。由于涉及第三人利益,对此种证据的举证及认定同样较为严格,不应仅凭夫妻自认或单纯的借据认定债务的情况。(5)子女抚养方面。用以证明婚生子女的身份或跟随某方生活更为合适的证据,包括户口簿、出生证明、医学亲子鉴定等。(6)损害赔偿方面。用以证明构成过错,并因此导致离婚的配偶一方的过错责任的证据,包括存在家暴、遗弃等过错情节的证据。(7)其他婚姻诉讼证据。根据个案不同,其他婚姻诉讼中还有可能涉及保证书、离婚协议、析产协议、给付彩礼凭证等相关证据。综上所述,起诉离婚的,应提交结婚登记证,提交起诉状的同时,还要提交家庭财产清单,债权债务情况,离婚案件的原告人,应亲自起诉,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存在,分割方案提供的相应证据。?



·对于重婚罪都得判刑吗?
    一、对于重婚罪都得判刑吗? 不一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由此可见,刑法不仅处罚有配偶的一方,如果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话,那么也是构成重婚犯罪的。此时,就要按照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进行判刑。 二、重婚罪追诉期限是多久? 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


·哺乳期离婚的情形有哪几种
    哺乳期离婚的情形有哪些1、自愿离婚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由双方协商并就子女及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发给离婚证书。这种方式比较自由,不受时间期限的约束。2、诉讼离婚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嫖娼会影响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吗?
    嫖娼会影响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吗? ?嫖娼在道德上是有过错的,所谓“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但是嫖娼行为显然不在我国《民法典》第1079条所规定的第一、第三和第四项情形之内。而我国《婚姻法民法典》第1079条第二项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除了在本条中出现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


·如何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会书面告知当事人享有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当事人在诉讼离婚时如何提起离婚损害赔偿呢?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30条的规定,分为三种情况:
    
      (1)如果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损...


·农村离婚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最低
    现在在农村地区离婚率也是比较高的,如果家里面有未成年的孩子,那此时就是必须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一并作出处理才行飞,否则是不允许夫妻离婚的。其中就涉及到孩子抚养费的问题,那农村离婚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最低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农村离婚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最低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农村离婚案件也是逐年增多之势。农村大部分人文化程度低,多数主动提出离...


·协议离婚有哪些条件,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夫妻自愿结束婚姻关系,同时就离婚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之后就会正式离婚。但在这种方式下离婚的,当事人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协议离婚有哪些条件?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协议离婚有哪些条件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


·行政不作为国家如何赔偿?
    行政不作为国家如何赔偿?行政不作为国家若是赔偿一般只会支付现金,在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审议过程中,有意见提出将行政机关不作为纳入国家赔偿法的赔偿范围,但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并没有出现“行政机关不作为”的字眼。对此,这并不是说国家行政机关不作为的行政行为已经构成违法的,不属于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第三条是关于行政赔偿的范围,其中第五款是“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二、...


·上海市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所以即使相同工作的员工工资也会有所不同,对于上海夫妻离婚后子女有了归属的一方,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么上海市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呢,我们收集以下文章为您解答。 一、上海市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