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与个人怎么签订雇佣合同?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个人与个人怎么签订雇佣合同?雇佣协议书首先要写明雇主与雇员您双方的基本信息,接着就是写明这个协议书的的有效期以及到期续订等约定。然后就是在协议书写明您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工作待遇等(要具体一点)。之后就是一定要写明违约责任的承担、由谁承担等。最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就可以了。二、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1、主体资格的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从而实现劳动的社会化,而且劳动者已经成为该经济组织中的一员,他与用人单位具有身份上的从属性和依附性,这也是其与雇佣合同最大区别之所在。在雇佣合同中,其主体并不具有上述的限制,雇佣合同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相互独立,不具有身份上的隶属性和依附性。2、国家干预的力度不同劳动合同的建立虽然也体现了当事人的合意性,但它更强调国家意志的主体地位。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国家的干预贯穿于劳动合同履行的始终。而在雇佣合同中,主体双方是完全平等的 ,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的过程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主,国家基本不做干预。3、争议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争议的处理受《劳动法》的调整,而且其处理的程序是仲裁前置,即对于劳动争议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当事人方可起诉。而在雇佣关系中发生的争议则主要由《民法典》进行调整,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直接诉诸于法院,而勿需受仲裁前置之限。4、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在劳动合同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存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义务;而在雇佣合同中,其稳定性较差,雇主也没有为受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5、风险负担不同在劳动关系中, 劳动者“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 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责任。至于劳动者本人是否承担责任, 如何承担责任, 法律并未明确规定, 可依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做出规定。当当事人双方发生了雇佣关系后,为了更好的保障雇佣双方的权益也是需要签订雇佣合同,在签订雇佣合同时需要双方在平等以及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在雇佣工作中自身受到伤害的情况下,雇主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是伤者自身的原因则需要自行承担。



·不履行承包安装合同应怎么办?
    不履行承包安装合同应怎么办? 一、不履行承包安装合同应怎么办? 不履行合同的相关条约也就是违约行为,那么另一方有权利依照合同条约进行起诉,法院会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承包安装承包合同 承包安装合同 双方在平等、互利、共赢的基础上,协商后达成了一致意见,具体如下:简称为甲方与乙方。甲方:海门市望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一、乙方承包甲方所有活动房(一层、二层)的拆搭...


·合同中没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合同中没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一、合同中没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


·什么情况下需要签订合同?
    什么情况下需要签订合同?一、什么情况下需要签订合同 依据各种交易不同,签订合同时间略有差异。一般来说,双方达成买卖合意后即可签订合同,与合同买卖标的物金额无必然联系。因此如果你对于签署与否还没有明确意向的情况下,建议不要签署,否则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当然,如果有签约必要的话,可以将合同分割为几个阶段,双方可以草签购买意向的协议,或者起草一份定金(订金)合同也可以。 二、相关...


·订立合同有什么原则,订立合同的原则有哪些
    订立合同有什么原则,订立合同的原则有哪些 一、订立合同有什么原则 1 、公平的原则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这一原则主要强调了三点: (1)强调了签约双方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在利益上的互相兼顾。不允许以上压下,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也不允许以小讹大、以穷吃富。 (2)强调了签约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充分协商,在意思表...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应该遵循的原则 所谓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依其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等法律行为溯及既往地消灭的权利。关于撤销权的性质,学者一般意见均认为属于形成权,即依权利一方的意思表示,可产生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可撤销合同一旦被撤销即发生溯及力,使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 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则: (一)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合...


·一、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依法行驶?
    一、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依法行驶? 1、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房屋大面积或全部毁损,比如因雷击而发生大火,烧毁房屋,在这一情况下,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2、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致使房屋受到损失的...


·非法集资合同起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实际上很多的非法集资活动在进行的过程当中,和受害者签订的也是有合同的。整个犯罪过程从表面上来看是没有任何的漏洞的,就是因为这样才使得受害者一次又一次的上非法集资犯罪分子的当。当然在案件侦破以后,很多受害者对于非法集资合同起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这一问题也比较疑惑。 一、非法集资合同起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


·合同撤销权诉讼时效是什么样的?
    合同撤销权诉讼时效是什么样的?撤销权的时效历有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两说。除斥期间是法律为形成权设定的行使期间。所谓形成权,是指因单方民事行为即能引起民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权利。除斥期间届满,形成权消灭。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都可以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然二者却有质的不同,主要为: 第一,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请求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