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立遗嘱可以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立遗嘱可以吗?只要能证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遗嘱人自己单独所有或部分所有,即使没有房产证,只要符合遗嘱的实质要件,也是可以立遗嘱的并且也是有效的。遗嘱是遗嘱人生前按照自己的意思和想法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体现的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遗嘱人一旦死亡所立的遗嘱会生效。在立遗嘱过程中要具备以下实质性要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2、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它财产无效。3、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二、哪些情况下立遗嘱是无效的?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无遗嘱能力的人,不具有以遗嘱处分其财产的资格。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所谓受胁迫所立的遗嘱,是指遗嘱人受到他人非法的威胁、要挟,为避免自己或亲人的财产或生命健康遭受侵害违心地做出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反的遗嘱。所谓受欺骗所立的遗嘱,是指遗嘱人因受他人的故意歪曲的虚假的行为或者言词的错误导向下而产生错误的认识,做出了与自己的真实意愿不相符合的意思表示。胁迫、欺骗遗嘱人的人,既可以是继承人,也可以是继承人以外的人;既可以是因遗嘱人受胁迫、受欺骗所立的遗嘱得到利益的人,也可以是不会从遗嘱人的遗嘱中得到任何利益的人。综上所述,房产证是证实房屋产权最有力的证据,有些房屋属于小产权可能不存在房产证,这种情况立遗嘱也是可以,老人可以通过自书或者其他方式,只要符合遗嘱要件,证实房屋属于自己就行。当然,由于缺失房产证,就不能通过公证方式立遗嘱。



·房子是父亲的名字离婚怎么办?
    房子是父亲的名字离婚怎么办?登记在父亲名下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无权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编》(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


·公民购房由于多数时候会涉及到按揭贷款的问题,而银行方面自然不
    公民购房由于多数时候会涉及到按揭贷款的问题,而银行方面自然不希望借出去的房贷成为烂账,从而影响到自己。因此就会严格对房贷申请认定条件作出审查,其中就包括了年龄。那要是公民全款买房子有年龄限制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全款买房子有年龄限制吗一般购房在银行的房屋贷款都是有年龄限制的,如果银行视为无还款能力,将不会发放贷款。52岁还可以贷款,但各个地方银行不一样,如:您现在...


·父母赠与房屋买卖手续如何办理?
    父母赠与房屋买卖手续如何办理? 1、父母与子女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2、为赠与书办理公证。根据《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2)赠与书;(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3、办理房屋所...


·二手房买卖纠纷法律规定具体包括哪些?
    随着我国二手房交易规模的扩大,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也多有发生。其中引发纠纷的因素很多,如一房多卖、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合同定金条款不明确等。对于纠纷的解决,我国也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指导。那么二手房买卖纠纷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条文?下面我们就通过我们罗列一篇司法解释来了解一番。 二手房买卖纠纷法律规定具体包括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一、南京租房中介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南京租房中介注意事项有哪些? 1、仔细辨别房东真伪 在租房时,必须让房东出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房产证原件,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如果他是帮别人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出租委托书、委托人的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 2、规避租房合同陷阱 在签租房合同时一定要把权利义务分清,例如房租、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如何缴纳,房屋...


·购买二手房时要审查什么事项
    购买二手房时要审查什么事项 由于购买二手房要比购买新房复杂,由此引发的二手房买卖纠纷屡见不鲜,究其原因,大多数是因为购买者在买房时为图省事、怕麻烦,忽视对房屋权属的审查,以及为少交税费,未及时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所致。因此,准备购买二手房的消费者要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买卖房屋的权属进行审查:(1)审查房屋是否具有合法的产权。通过房产管理部门看产权有无争议,防止假产权证,避免“一...


·租房需要注意哪些细节1
    租房需要注意哪些细节1,要确定租给你房子的是不是房东本人,一定要拿一张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有的时候可能会碰上二房东甚至是三房东,这样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就比较大。2,要注意房子的安全问题,不能只图便宜。3,在签合同的时候要看清合同,明确维修责任,以免之后发生纠纷。4,租房子的押金在什么时候什么条件下退还注意要注明,此外,记住要在入住时抄写清楚水电煤气等表的读数,并记录在合同上。是换...


·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有几种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有几种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也应当符合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以上规定。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4...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