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小微企业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小微企业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什么?小微企业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如果存在着多缴纳税收的情况之下可以申请退税,个人所得税退税标准是因人而异的,需要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计算。申请退税的常见情形主要有七项:1、上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上年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二、需要补交税款的情形有哪些?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2、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3、预扣预缴时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者扣除金额超过规定标准,年度合并计税时因调减扣除额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4、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因扣缴义务人未依法申报收入并预扣预缴税款,需补充申报收入等。现实生活当中,对于小型的企业个人所得税是可以进行退税的,退税规定主要是根据不同的人来进行不同的确定的,比如说有一些人员,他们可能在上一年度有符合条件专项附加扣除,但是却没有扣除到。



·公司法人出国补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现在交通是越来越方便了,不仅仅是从一个省份去了,另外一个省份,从一个国家到另外一个国家,都是时间上非常快的,比如说很多大的公司在进行一些跨国交易的时候需要出国,因此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公司法人出国补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人出国补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如果出国办理一些公事的话,那么具体的补助是需要根据公司的章程,或者是公司...


·北京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么规定
    北京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北京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一)公司更名 变更公司名称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4、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5、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 ...


·子公司注册流程具体?
    子公司注册流程具体有哪些 子公司注册流程具体有哪些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并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公司名称查询提供资料: 1、提供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是公司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公司名称,...


·公司的分立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的分立程序是怎样的?当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为了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或者因为其他方面的原因,许多公司会选择公司分立,而公司分立是要经过一定的过程的,那么公司的分立程序是怎样的呢?将在下文给您介绍公司的分立程序的相关知识。 一、公司的分立程序 1、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此与公司合并类似。但在公司分立方案中,除应当对分立原因、目的、分立后各公司的地位、分立后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


·挂名有限责任公司法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挂名有限责任公司法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一、挂名有限责任公司法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权是公司经营权、签订合同、签署各类法律文件、参加诉讼。 1、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职权 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 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2、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律文件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


·私募基金公司发行的基金吗
    私募基金公司发行的基金吗? 私募发行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现行《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围绕此条款,中国证监会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法规进行细化解释...


·企业注册资本金与承揽项目规模之间是什么关系
    企业注册资本金与承揽项目规模之间是什么关系企业注册资本金与承揽项目规模之间是间接关系。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随时有资金的增加或减少,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注册资金就是企业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是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营范...


·普通合伙企业法人变更流程
    普通合伙企业法人变更流程公司法人代表,也就是我们您都了解的法人,法人一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变更的,在合伙企业中当然也会有法人变更的情况,但是变更法人代表必须要遵守一定的程序才行。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普通合伙企业法人变更流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普通合伙企业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