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家产子女继承比例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在有遗嘱的遗产,会按照遗嘱进行支配的,只有没有遗嘱的遗产才会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如果被继承人在没有遗嘱也没有继承人的情况下,那么被继承人的财产会先进行支付丧葬费,有债务的情况下偿还债务,剩下的会充国库。



·哪些属于遗产范围
    哪些属于遗产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公民可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包括...


·继承遗产有时效限制吗
    法律对某项权利的保护并不是永久性的,一般都会有时效的限制。而在遗产继承法律中,继承人如果要继承遗产有时效限制吗?如果某个继承人长时间没有要求继承遗产,过了很多年后又突然要求继承遗产,并因此而与其他继承人之间有发生遗产继承纠纷怎么解决?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继承遗产有时效限制吗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


·遗产由谁保管?
    遗产时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财产,是被继承人生前享有所有权的财产。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的所有权随之转移。被继承人的财产在被继承人生前可能由其自己占有和控制,也可能由其他人占有和控制。继承人死亡后,就涉及遗产的保管问题。因此民法典第1151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1、妥善保管遗产 根据本条的规定,只要是存有遗产的人,都有义务妥善...


·根据法律规定财产继承是夫妻财产吗?
    根据法律规定财产继承是夫妻财产吗?根据法律规定财产继承是夫妻财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继承方式,继承所得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可能因继承方式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结论。法定继承,就是依据法律规定而发生的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只有以下亲属之间才能发生法定继承,一是配偶、子女、父母,二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


·一、通过法院继承遗产的顺序是什么?
    一、通过法院继承遗产的顺序是什么?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


·代位继承的共有权确认纠纷是怎么规定的?
    代位继承的共有权确认纠纷是怎么规定的? 遗嘱具有否定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有遗嘱的,遗产先按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才按法定继承顺序处理。所以说,遗嘱不仅可以否定代位继承权,还可以直接否定法定继承权。(一)代位继承的取得的条件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


·一、继承纠纷老人赡养义务未尽可以获得遗产吗?
    一、继承纠纷老人赡养义务未尽可以获得遗产吗? 继承纠纷老人赡养义务未尽同样也是可以获得遗产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二、哪些情形会丧失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


·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是如何规定的?
    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是如何规定的?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是不可转让的。继承权的接受,是指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客观意义的继承权也就转化为主观意义的继承权,继承人得自主决定是行使继承权、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权。依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