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什么特征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什么特征1. 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其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既不同于有效合同,也不同于无效合同,也有别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2. 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的追认。3. 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同意后,其效力确定地溯及于行为成立之时。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拒绝后,自始无效。4. 效力待定合同的主体特殊。效力待定的合同主体与一般合同的主体有所不同,涉及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其中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无权处分人订立合同的人称为相对人(即第三人),相对人主观上并不知对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无处分权人,他是善意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越其行为能力所签订的合同;被代理人有权追认无权代理人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无权为处分行为的对方是效力待定合同中的第三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取决于被代理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同意或承认,在被代理人追认或行为人取得处分权后合同有效。二、效力待定合同若未获追认无效吗效力待定合同未获追认的话合同是无效的。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在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享有的请求对方返还自己投入的财产权,而接受的一方则依法负有返还的义务,要求返还的权利和应返还的义务,是指双方均应恢复合同履行前的状况而绝不是指未履行合同的损失。2、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遭受的损失。赔偿损失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负有返还义务的一方不能返还财产的情况下,通过赔偿损失的方法恢复合同履行前的原状;另一种因合同被裁定无效或被撤销后双方所受的损失,按责任大小承担赔偿的比例。3、行政处罚。合同在无效的情况下,可能产生追缴财产,被课以行政罚款等处分。如果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出于恶意串通,以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为目的,因此而取得的财产属非法所得。非法所得应依法追缴,并课以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应追究刑事责任。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其效力暂时出于未定状态,需要看被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是否有进行了追认。按照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合同相对人在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开发商不履行拆迁补偿合同怎么办
    开发商不履行拆迁补偿合同怎么办现在很多城市在建设的过程中都会出现拆迁的情况,很多人一般与开发商会达成一定的协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如果开放商不履行拆迁补偿合同怎么办呢?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维权的途径,这样很多人都会损失很多利益,我们为了使更多的人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一、开发商不履行拆迁补偿合同怎么办开发商不履行拆迁补偿合同违反了《民法典》第五...


·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


·买卖合同怎么签,范本是什么样的
    说到买卖合同怎么签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都会有所疑惑吧。买卖合同的撰写是有一定的要求和注意事项,需要我们在签订的时候注意的。那么,您知道买卖合同怎么签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买卖合同范本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


·赠与合同公证后能撤销吗
    赠与合同公证后能撤销吗?公证以后的赠与合同效力如何?签订了赠与合同以后又想反悔了怎么办,赠与合同进行过公证还能撤销吗?有很多人对公证的效力可能还不太了解,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赠与合同公证后能撤销吗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什么是公证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


·签订的合同违约金算利息吗?
    签订的合同违约金算利息吗,需要支付吗 一、签订的合同违约金算利息吗,需要支付吗 合同违约金不一定要支付利息,如果已经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不会既支付违约金,又支付违约金利息的,因为违约金就是对方承担的违约责任,除非对方没有依约定按时支付违约金,才应该支付违约金的利息。如果并没有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而是要对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这是可以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


·哪些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是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的要求,一般是合同当事人缺乏订约的能力和订约权,因此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必须经过有权人的追认方可生效,在一定期间内或者经催告不予追认,则合同不生效。那么,哪些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呢,而针对效力待定合同又该如何处理呢?下面将为您具体阐明。 一、哪些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民法典》第...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进行赠与,就需要签署赠与合同。如果签署了赠与合同想要撤销怎么办?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由于您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往往会有许多困惑。下面由为你详细解答。 只要符合法定事由,赠与合同就可以撤销 一、赠与合同的定义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与受赠人所有,受赠人也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 二、赠与合同撤销权的...


·合同诈骗与集资诈骗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诈骗与集资诈骗的区别有哪些? 在商务合作时,都可能遇到合同诈骗的情况;而集资诈骗则多发于一般人。那么,有人就会问了,合同诈骗与集资诈骗的区别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为你整理了关于这问题的详细资料,如果你想知道关于集资诈骗和合同诈骗具体有哪些不同方面,就请跟着我们一起往下看吧。 合同诈骗与集资诈骗的区别有哪些?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