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遗产税如何征收比例是多少?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遗产税如何征收比例是多少?

我国没有开始征收遗产税,继承遗产并不需要向国家交遗产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之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二、法定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关于遗产税的相关消息并不是来自于官方消息,所以这些消息都是不准确的。在遗产继承的问题上,各位继承人之间应该关注一下被继承人是否有立遗嘱,没有遗嘱的话,法定继承人之间要妥善协商好遗产的继承方案。


·继承财产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继承财产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这里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


·财产继承中遗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法:
    财产继承中遗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法: (一)析产 析产,是指将共有财产中属于个人的份额分割出来。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1.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


·妻子和父母哪个是第一继承人
    妻子和父母哪个是第一继承人 一、妻子和父母哪个是第一继承人 丈夫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妻子、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同等继承权。分配遗产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并注意以下原则: (一)、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


·继承权的放弃是否可以附加条件
    继承权的放弃是否可以附加条件 一、继承权的放弃是否可以附加条件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而附条件放弃继承权的,要看所附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确定是否有效。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


·没有争议遗产官司一般打多久
    没有争议遗产官司一般打多久没有争议是不需要打官司的,有争议才需要打官司。1、遗产分割一审民事案件,根据受理法院适用的程序不同审限也不同,适用简易程序的审限为3个月,适用普通程序的审限为6个月。2、上述两种审限均从立案之日起计算(既不是起诉那天更不是第一次开庭当天,因为起诉后法院会在7天内决定是否受理,当然也有起诉时当场受理的,具体时间你可以看受理通知书的时间)。3、具体适用了哪...


·一,继承纠纷仲裁代理的法律依据?
    一,继承纠纷仲裁代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前者指依法的当然继承人,后者指被继承人所指定的继承人。各国法律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规定不同。中国...


·在什么情况下发生代位继承
    在什么情况下发生代位继承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有的国家,被代位人的范围较广,如日本民法规定,被代位人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而法国、韩国、加拿大、...


·民法追诉遗产时效期限规定是什么?
    民法追诉遗产时效期限规定是什么?民法追诉遗产时效期限规定是三年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