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买二手房要注意哪些产权问题?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购买二手房要注意哪些产权问题?1、产权交易是否受限制二手房想要上市交易的话,就需要符合上市交易的条件,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可以看看该房屋是否存在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或划拨、属于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问题,还有像军产房、院(医院)产房、校(学校)产房等公房,如果要出售,必须要经原产权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而大多数这样的单位一般都不允许其职工向外人出售房屋,如果同意出售,应要求卖方提供其同意出售的证明,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2、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房产很多二手房都是存在房产共有人的,房屋共有权就是多人共同拥有一套房产的所有权,根据《合同法》规定:未经全部共有权人同意,所签署的合同可能无法履行。一般来说,共有权人的相关信息会在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共有权一栏中明确标注,但夫妻共有则不一定有记载。3、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如果购房者所购买的二手房是存在承租人的话,那么购房者就要问清楚承租人是否知道房子要出售,因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出租方出售房屋时应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
有优先购买权。依据上述规定,购买二手房时应核实所购房屋是否存在租赁关系,如果存在的话,应核实出售人的出售行为是否已通知承租人,且已得到承租人认可。4、房屋用途有限制由于房产的性质有好几种,购房者购买房屋大多都是用来自住的,那么就可以忽略这一点,但是如果购房者购买房子用于其他用途,则需要注意房屋产权证上的房屋用途限定。若是房子不能用于其他用途,那么您买下该套房屋也是无法达成您的目的的,这一点需要大家注意。5、长期未办房产证的房子如果购房者想要购买的房子长时间没有办理房产证,那么购房者就要谨慎购买了。因为,长时间没办理房产证的房子很可能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造成的,购房者如果想要买该套房子,就应该了解清楚房屋的房产证到底是因为房主不愿意缴纳税费,而未办理;还是房子存在其他问题,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二、二手房过户费该如何分摊?1.买方负担:二手房过户登记费;二手房过户契税;二手房过户核档费。2.卖方负担:二手房过户土地收益金;二手房过户营业税及附加;二手房过户个人所得税;评估费。3.买卖双方均摊:二手房交易手续服务费;二手房过户印花税。注:费用如何分摊有约定则依双方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是否参与了听证这一过程?
    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是否参与了听证这一过程?   一、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是否参与了听证这一过程?   国家规定: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是指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当事人未能就补偿安置有关事宜达成协议,且未达成协议户数占拆迁总户数40%以上的,经拆迁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行政裁决前组织拆迁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参加听证,听取双方就拆迁补偿安置问...


·一套房的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套房的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有老赖欠钱不还向法院进行起诉,递交起诉状,最后进行强制执行的申请,如果还是不履行的话还可以进行定罪量刑。因为这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必须要定罪量刑。二、哪些情况会导致坐牢?欠钱不还被判坐牢应当积极的还款,争取从轻处罚。欠钱不还存在着如下的情形会导致坐牢:1、拒不执行要坐牢《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


·哪些房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离婚时,对于房产的分割,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提交法院进行判决,但是,要注意不是所有的房产都可以分割,法律规定有五种类型的房产,离婚时是不能进行分割的。那具体而言,哪些房产离婚时不能分割呢?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房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1、用他人身份购房。 民法典规定,房屋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来认定房屋产权归属的,所以,以他人身份购房虽然当时可能获得了一...


·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什么(一)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
    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什么(一)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三)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费怎么计算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费怎么计算 一、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费怎么计算? (一)税类: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在离婚房产过户费用的问题上,大部分离婚夫妻关注的还是离婚房产过户是否会免收契税。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房产过户是...


·公民如何做房屋他项权?
     一、公民如何做房屋他项权?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


·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停产停业损失吗?
    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停产停业损失吗?   一、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停产停业损失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对经营用的房屋进行拆迁的,并且房屋的产权是经营用的,拆迁时是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


·预售房抵押有哪些陷阱?
    预售房抵押有哪些陷阱陷阱一:开发商在建设项目土地被抵押的状况下,不告知购房人抵押的事实,就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且这种房屋的权利瑕疵也不在合同中注明,目的是打消购房人的顾虑,顺利收取定金和首付款。陷阱二:开发商在建设项目土地被抵押的状况下,在与购房人签订合同后,为了顺利将土地抵押转成在建工程抵押,往往不为购房人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陷阱三:开发商在不通知抵押权人的情况下,也不...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