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安机关不具有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管辖权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公安机关不具有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管辖权吗?公安机关不具有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管辖权,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主要有三种,分别是侵占代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他人遗失的财产和他人埋藏的财产,而侵占罪是属于告知才处理的案件,非法侵占罪不属于公安局管辖。《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二、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怎么构成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三、侵占罪的数额认定是多少立案标准为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那么如何确定行为对象的价值?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一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二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任何人不得非法侵占属于自己的财产,否则一旦构成非法侵占罪,受害人在向法院起诉之后,侵占主体不仅需要停止侵占行为,同时会被判处支付罚金。对于侵占财产数额较大的,法院在审理案件结束后,会宣布最低最低执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量刑情节的分类有哪些?
    量刑情节的分类,量刑情节可以分为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法定情节是指刑法中明确规定的情节,应当减轻处罚,酌定情节是指刑法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应当根据案件情节和经验,做出适用刑法的情节,应当情节和可以情节,应当情节是指量刑时必须考虑的情节。量刑情节,是指在量刑时对具体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所作出的、法律规定认可的可以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各种情形。...


·刑法修正案九第44条有哪些相关规定
    我们每位公民都应该知法懂法,依法办事,严格律己,那么首先就需要我们对相关法律规定有一定认识,刑法修正案九的通过,引起了很大关注,其中修改了很多内容,那么,刑法修正案九第44条有哪些具体内容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刑法修正案九第44条的相关规定 一、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


·违法犯罪未遂的处罚是什么?
    违法犯罪未遂的处罚是什么? 一、违法犯罪未遂的处罚是什么?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 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 二、犯罪未遂的犯罪特征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


·团伙打人致轻微伤会应该怎么判刑
    团伙打人致轻微伤,一般涉嫌聚众斗殴罪,具体怎么判刑要根据实际的案情而定,包括行为人年龄、社会影响程度等等。一般判刑标准是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法定加重处罚情形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


·关于选择性罪名如何量刑?
    很多人,面临选择性罪名时,就不知道该如何适用罪名了。选择性罪名,就是对于罪名可以选择使用,也可以概括适用。选择性罪名在我国的刑法罪名中占了三分之一的比重,所以掌握好选择罪名的适用问题很重要。选择性罪名尤其独特的特征,关于选择性罪名如何量刑? 一、选择性罪名的特征。 罪名确定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到刑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直接影响到罪名功能的发挥和刑罚目的的实现。罪名的确定包括一...


·根据刑事法律的规定如何判断一罪和数罪?
    根据刑事法律的规定如何判断一罪和数罪?一般来说,单纯的一罪与典型的数罪,是容易认定的。所谓单纯的一罪,是指行为人以一个罪过、实施一个行为,侵犯一种社会关系的犯罪。典型的数罪,是指行为人以数个罪过,实施数个行为,侵犯数种社会关系,而且数个行为之间没有牵连、连续等关系的数个犯罪。区分罪数,也就是区分一罪与数罪。判断标准:"构成要件说",同时考虑《刑法》的特殊规定:1、明确"禁止重复...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如何处罚
    我国要设立公司法和通过其他法规来对创办公司以及公司经营做法律约束,最主要的问题就是为了规避公司在创办过程当中的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问题。比如说有一些股东,在为公司进行出资的时候会存在虚假出资,甚至是对公司的资金进行私自挪用。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如何处罚? 一、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如何处罚?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


·认罪认罚具结书能签吗?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会根据犯罪情节出具判决书,如果被告属于量刑在三年以下的,犯罪情节轻微,并且认罪态度良好,可以按照认罪从宽的原则办理案件。这个时候,法院会给被告出示一份认罪认罚具结书。那么,认罪认罚具结书能签吗?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认罪认罚具结书能签吗? 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办理认罪...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