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生效应具备哪几个条件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合同生效应具备哪几个条件

一、合同生效应具备哪几个条件

合同生效需要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1、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

2、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合同生效是包括两种情况: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3)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

二、合同未生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未办理特定手续的合同未生效的法律后果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在一审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2、恶意阻碍附生效条件合同生效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如果是恶意阻碍合同生效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可以说对于不同类型的合同,实际合同生效的时间可能不大一样,但一般而言,如果是属于依法成立的合同,那么从合同成立的那一刻开始就会生效。当然,我们也要注意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如果法律、法规中明确要求了必须要办理批准、登记等的手续的,那么在按照规定办理了手续之后合同才能生效。


·试用期合同和正式合同的区别
    试用期合同和正式合同的区别1、概念上区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


·合同法51条与司法解释是什么?
    合同法51条与司法解释是什么?1、合同法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百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2、最高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时,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度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


·装饰装修合同书应该怎么写
     在建筑建设行业由于工作性质都是进行承包方式开展,承包放与雇佣方两者之间应当签署合同来维护双方的权益。就在装饰装修行业也是如此,那么,装饰装修合同书应当如何书写呢?一般来说合同书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甲乙双方的详细信息、工程概况、违约责任追究以及装饰装修具体操作注意事项。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


·不履行合同要承担什么责任
    不履行合同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不履行合同要承担什么责任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


·农产品销售购销合同范本怎样书写
    农产品销售购销合同范本怎样书写 农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供货方(甲方): 购货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合水芋头)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预订 二、质量标准及规格 甲方应将品质好的卖给乙方,不得以次充好,如霉烂、变质、畸形等,应在采收及运输过程中保持农产品表面的完整性。 三...


·合同诈骗罪有哪些立案标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合法的经济活动受法律的保护,但前提是合法。比如,在签订经济合同的过程中,不能有诈骗的行为,否则就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并会被立案追诉。那么,合同诈骗罪有哪些立案标准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合同诈骗罪有哪些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


·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处
    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处 一、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处 一旦员工与单位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只能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并须支付员工补偿金。 企业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应在“优先留用”之列.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按劳...


·合同终止有什么条件,终止后当事人还有义务吗
    合同终止有什么条件,终止后当事人还有义务吗合同一旦签订,就具备了法律赋予的效力,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将受其约束,但在一定条件下,合同是可以终止的。那么,在法律上,合同终止有什么条件呢?可能大部分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介绍吧。 一、合同终止有什么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