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全日制用工薪酬怎么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非全日制用工薪酬怎么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非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从法律层面上对非全日制用工作出了与全日制用工不同的特别规范:

一是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义。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是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三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四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

劳动者在进行非全日制的工作时,与这类用人单位制定口头协议即可,不需要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积极的约定这类工作时间和工作报酬,发生劳动权益纠纷时,可以要求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审理和判决


·员工正式入职后需要注意些什么?
    工作时赚钱的方法,好的工作可以给自己带来高质量的生活水平。我们在找工作前需要注意留意自己可以找那些类型的工作,需要从专业是否对口、自己是否有兴趣等方面进行考虑。在试用期间要让领导看到你的价值,正式入职后有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1、一个良好的工作态度。相信你在找工作的时候一定是特别迫切的,是非常想让别人认可你的。那么入职后,一定要保留着这种迫切的工作态度。不会的就去学,不懂的就去问...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点: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双方应当在订立劳动合同、拟定劳动合同条款时出于自愿,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关系的一方违背了他们的真实意愿。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无效。劳动合同订立应遵循公...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怎么样?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怎么样?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工程建设事业也在不断的进步,并且需求量逐年增长。我们知道工程建设涉及到很多方面的问题,有可能影响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对于工程建设是有一定的标准的。那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怎么样? 一、工程建设标准定义 工程建设标准指对基本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制定的标准。工程...


·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争议如何处理?
    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争议如何处理? 事实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还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


·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具体内容
    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具体内容 一、法人资格和资产规模 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赔偿能力,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 二、人员要求 (1)单位设有工程结构专业的总工程师;单位有工程系列职称结构专业、建筑学专业和焊接专业的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或在职教师不得超过三分之一。技术骨干...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有哪些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不能有强迫、欺骗行为,不然,劳动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 下列...


·私营企业劳动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近些年来,中国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劳动力也就越来越少。虽说人口就业率不高,但是一旦拥有一份工作后,人们就想保住这个饭碗,保险的方式就是签订劳动合同,以防其中任何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尤其是在私营企业工作,并没有在国营企业工作那般有保障,所以签订劳动合同是必须的。接下来给您看一份私营企业劳动合同范本,教您怎么拟定合同。 私营企业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


·建筑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怎样的
    建筑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怎样的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效期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