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后购买的房子离婚这房子能判给孩子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婚后购买的房子离婚这房子能判给孩子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哪些情况下会终止商品房买卖合同 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购房
    在哪些情况下会终止商品房买卖合同 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交付了房款之后,一般开发商就需要到房管局不办理合同的登记备案,而此时就有可能出现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的情形,那究竟在哪些情况下会终止商品房买卖合同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介绍。 一、在哪些情况下会终止商品房买卖合同 《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解除条件: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一、合同法 房屋租赁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合同法 房屋租赁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租赁合同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


·房子加名字怎么办
    结婚前的男女朋友或者结婚后的夫妻,对于房子加名字的事情有着十分固执的想法,因为他们觉得只有在房子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自己才有了保障,在离婚之后分割,养老等问题,才能够是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那么,房子加名字怎么办呢?我们为您介绍房子加名字的明智的办法和情形等等。 一、房子加名字怎么办? (一)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 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现在想把对方的名...


·哪些情形下房屋租赁合同会终止
    不管是怎样的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其实都有可能出现终止的情况。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来讲也不例外。当然针对不同类型的合同,造成终止的情形不同,那么哪些情形下房屋租赁合同会终止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哪些情形下房屋租赁合同会终止 对于租赁合同中止的情形,我国民法典中有明确的规定,租赁合同中止情形具体规定如下: 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


·现在,许多人舍弃一时的舒适生活选择做“房奴”,年轻人选对象时
    现在,许多人舍弃一时的舒适生活选择做“房奴”,年轻人选对象时也常以是否有房为硬性条件,由此,房屋在人们心中的地位可见一斑,因争夺房屋而起纠纷也就不足为奇了。那么遭遇房屋买卖纠纷该怎么处理呢?可以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遭遇房屋买卖纠纷该怎么处理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


·购买二手房防范哪些纠纷
    二手房是房产市场上的“香饽饽”,它因为价格较低和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等优点受到众多买房者的追捧。但在一派繁荣之下,二手房买卖纠纷也时常出现。那么为了顺利购房,购买二手房防范哪些纠纷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二手房防范哪些纠纷 1、因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不力等情况产生的纠纷。 这类纠纷主要因房屋买卖双方主体不合格或合同标的物房屋瑕疵引起。常见情况有房屋的产权共有...


·二手房买卖合同该如何写
    二手房买卖合同该如何写 1、要验明并写明中介公司的真实性和法律资格。 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要先同中介公司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待产权交易即将形成时,再同原房主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前,一定要验明中介公司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要验明原房主对中介方的授权委托书,以确认中介方是原房主的合法代理人,避免遭遇欺诈。 2、要核实并写明签约主体。 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新婚姻法一方全额买房加名字离婚如何分割?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现在中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人们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当然也包括自由的离婚,丝毫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再也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时代。所以现在的再婚率也逐步的提高,离婚之后再结婚,对于这样的现象,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那么方全额买房加名字离婚如何分割? 一、一方全额买房加名字怎么分割财产 婚前全款买房,应当认定为一方...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