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内容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内容有哪些?

1、商业模式论证

商业模式论证,是法律顾问的首要方面,对于新设企业尤其如此。在受聘担任法律顾问之后,律师首先需要了解和把握企业商业模式及商业逻辑。企业商业模式,既可以从组织架构、产业环节、商业流程、与用户之间的关系等方面进行把握,也可以从商品、人员、信息、资金等要素的流转过程进行解析。

2、产业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是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的重要方面。法律往往滞后于现实,很多时候,有关部门基于重大事项的需要,推出了许多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有的是落实法律法规,有的则是因为没有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推出的。

3、股权与治理结构完善

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股权与治理结构上的问题比较多,其中的很多问题也不大为企业家所注意。在受聘担任了企业法律顾问之后,我们都要求企业提供一份公司章程,章程中有关于股权比例、股东实缴认缴资金的情形,这样可以对股权架构有一个基本认知。同时,也要将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股权融资、增资扩股等有关约定了解清楚。

4、合同管理

现在的企业管理,合同管理是其中的核心方式。与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合同来进行优化和管理;企业内部的许多管理行为,也可以通过合同来予以明确,如股东协议、劳动用工、投融资合同等。合同管理,既涵盖了合同的起草、修改、磋商过程,也涵盖了合同的备案、归档;既存在于与外部合作单位,也存在内部合作,还存在与企业与员工之间。

5、员工关系

员工是企业发展的宝贵财富,员工关系的良善与否,是企业发展的持久动力。员工关系不能简单地认为是劳动合同关系,而是从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的视角来构建的关系。在这种视角之下,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关系是一个起点,更多侧重于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因此,在员工劳动合同关系中,一般涵盖了薪资、岗位、工作地点、社会福利、劳动保护、培训等多个方面。现实中,还是有许多方面并未涵盖在劳动合同之中,比如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务发明创造、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等。对这些未能进行明确约定的情形,需要订立补充协议

6、知识产权保护

国家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在大大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大幅度提升。与此,同时,许多的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付出的代价也越来越沉重。在日常的经验中,许多企业时不时收到一些电脑软件供应商、各种协会的侵权律师函,也是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体现。对于企业而言,知识产权已经是企业非常重要的无形资产。

7、刑事风险防范

有人开玩笑说,所有赚钱的模式和方法,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刑法的规制。无论是民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抑或三资企业,都存在许多的刑事风险。这些刑事风险需要提前予以防范,以尽可能地加以规避。

8、突发事件应对

名律师认为,把突发事件应对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的一项内容,是因为很多的风险都具有突发性和偶然性。这种并非常规的企业风险,但对企业有着非常重大的影响。在我们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过程中,有制造企业突然遭遇了火灾事故,这种时候应该如何应对,不仅仅是法律层面的,可能还需要其他许多方面的综合素养和综合资源。


·公司法人去世如何变更法人代表 一、公司法人去世如何变更法人
    公司法人去世如何变更法人代表 一、公司法人去世如何变更法人代表? 1、去世的法人代表无公司股权,只是担任公司法人代表。 向当地工商局提交《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全体股东签名的股东决议、新法人代表任职文件、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新法人代表本人去工商局拍照即可,如原公司注册时间为2014年3月份以前的,则另需提供公司章程。 2、去世...


·公司裁减人员的限制是什么
    不是每一家公司都是可以发展的很好的,有的公司可能因为各种原因经营不下去,而需要进行裁员。但此时法律也规定了一些限制,那么公司裁减人员的限制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公司裁减人员的限制是什么 (一)企业不得裁减下列人员: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有限公司注册要几个人,公司法人有几个
    有限公司注册要几个人,公司法人有几个一、有限公司注册要几个人?有限责任公司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两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与监事会,只保留执行董事、总经理、监事人这三个职位。如果需要设立董事会及监事会,董事会人员不得小于三人,监事会人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董事会人员可以不是投资人)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指的是只有一个投资人出资成立的有限公司,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


·标准式分立公司法中的规定是什么?
    标准式分立公司法中的规定是什么在现实生活当中,有些公司在经营的过程当中,可能会产生分立的这种情况。但是公司分立如果处理好了的话,对公司的经营是有好处的,但是如果在分立过程当中产生了一系列的纠纷和矛盾的话,其实是不利于公司的发展和经营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标准式分立公司法中的规定是什么? 标准式分立公司法中的规定是什么? 一、企业分立的方式 公司分立以原有公司法人资格...


·北京成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
    北京成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为了扩大公司的规模,一般情况下,一些公司会选择以成立分公司的形式。分公司的设立并非易事,其在设立上必须要满足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同时,在成立流程上也要严格按照规定走。那么,就北京而言,北京成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呢?今天,我们就该问题给您做了以下流程分析。 一、北京成立分公司流程 (一)核名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


·公司变更登记有哪些法律依据
    公司变更登记有哪些法律依据 一、公司变更登记的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二、公司变更登记的相关知识 (一)办...


·公司法关于合伙人、公司的区别
    公司法关于合伙人、公司的区别? 随着公司法的不断完善,之前模棱两可的概念公司法现在都解释得十分清楚,想要在公司法当中寻找到一些更为细微的的概念的区别还需要进一步的进行理解,公司法关于合伙人概念以及相关内容的释义也阐释得十分到位,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解释到底在公司法中的合伙人如何区分 1.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有限公司是股权式企业。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


·成立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
    成立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1.私营合伙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2.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3.有书面合伙协议;4.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5.有合伙企业的名称;6.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7.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8....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