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诉讼费怎么计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专利诉讼费怎么计算?专利诉讼费什么时间给?

一、专利诉讼费怎么计算?

专利诉讼费的计算方式参用民事诉讼费用的计算方式,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专利诉讼费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专利诉讼费什么时间给?

专利诉讼费应当在立案时就立即交纳。如果当时没有带钱,法院会向原告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要求在7天之内交纳。逾期不交纳的,按主动撤诉处理。

法院会在案件立案后的5天之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

专利诉讼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以外币为计算单位的,依照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之日国家公布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计算交纳;

上诉案件和申请再审案件的诉讼费用,按照第一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之日国家公布的汇率换算。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 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撤诉处理。




三、专利诉讼费与判赔金额有关吗?

诉讼费是根据起诉金额而定的。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依照人民法院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负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

债务人对督促程序未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由债务人负担。债务人对督促程序提出异议致使督促程序终结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另行起诉的,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职务作品的概念和著作权归属具体的内容有哪些?
    职务作品的概念和著作权归属具体的内容有哪些?职务作品的概念具体是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其特征是: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对作品的使用应当属于作者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或业务范围之内。在我国,除法律特殊规定以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事实作者,即自然人作者。此为“一般职务作品”。这里“工作任务”一般是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这里“物质...


·注册商标到期续展多少年
    商标到期续展多少年商标有效期是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的注册使用的期限也从届满之日是加算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二、注册商标在续展期内的法律效力注册商标在续展期间的法律效力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基本要点:1、...


·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
    商标侵权的标准: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


·假冒注册商标辩护词是怎样的
    当假冒商标的行为比较严重的时候,那么就会构成刑事犯罪,即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第213条中具体对此罪的量刑做出了规定,最高可以判处7年有期徒刑。因此,建议此时最好是委托律师进行辩护。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一份假冒注册商标辩护词,帮助你进行了解。 假冒注册商标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河南赫奕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辩护人认为...


·专利转让有证书吗 ?一、专利转让是否有证书?
    专利转让有证书吗 ?一、专利转让是否有证书? 一般来说如果是专利原件证书是没有的,最多只能是给受让人一个专利副本证明。关于专利证书也有一个比较严格的规定,专利人专利证书丢了或者是损毁是不能补办专利证书的,所以专利人需要保护好自己的专利证书,和副本;当然进行专利转让的时候我们可以申请获得专利证书副本;但是专利人不用担心只要专利记录上是我们的名字就行了。关于专利证书原件其实和专...


·专利侵权要什么证据
    专利侵权要什么证据有的专利权人总是觉得对方的行为是对自己专利权的侵犯,虽然知道此时需要用证据证明,却不清楚证明专利侵权要什么证据。其实这并不难的,可以从三方面入手分析,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证明专利侵权要什么证据 专利权人要收集的证据,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 1、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 常言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因此,侵权者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


·专利法中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
    专利法是我国为了保护专利人的专属权利而制定的一部法规,在专利法当中,当然具体的也规定了专利的申请,登记以及针对专利申请行为而提起的行政复议。专利行政复议的主体比较特殊,这些我国普通公民显然在生活当中是接触不到的。但是专利申请人就必须要了解一下,专利法中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 一、专利法中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 专利行政复议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与专利申请人...


·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吗
    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吗 不管是电视剧还是电影,还有小品,这些都存在着表演权,那么很多人就区分不了表演权与著作权,而且认为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那么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吗?对于着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吗 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 二、著作权的内容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