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确权现场指界有疑问该咋办?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土地确权现场指界有疑问该咋办?

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土地确权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

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

再次,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

最后,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

土地中的指界是地籍调查中一项内容。地籍调查是土地登记的法定程序,是土地登记的基础工作,其资料成果经土地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

通俗的说就是现场确认土地四至范围。在农村土地确权颁证过程中就会有这一关键步骤,但是很多农民朋友就会有这方面困惑,例如农村土地确权现场指界有疑问如何解决?

一般来说,在土地确权时,双方指界人到现场指界存在异议的,应当暂缓登记,待问题解决后再进行登记。

地籍调查的内容:

1、权属调查。对宗地权属来源及其所在位置、界址、数量、用途和等级等情况调查。包括现场指界、标定宗地界址、绘制宗地草图、调查土地用途和等级、填写地籍调查表。

2、地籍平面控制测量。

3、地籍勘丈。目的是勘丈每宗土地的权属界址点、线、位置、形状、数量等基本情况。

4、绘制地籍图。其中第1点权属调查中的现场指界是首要工作,如指界有差错直接影响地籍调查的准确性、土地证的权威性。现场指界如发生争议的,则地籍调查工作暂停,等争议处理完毕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


·乡镇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乡镇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样的?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需要到当地的国土部门进行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是法定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具备相当大的公信力,办理很多事情都需要用到这个证件。那么,乡镇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样的?详情见下文。 一、办理对象 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


·在我国分地时发土地使用证吗
    在我国分地时发土地使用证吗对土地的改革和使用是国家发展的重要部分,也是公民生活和发展最重要的资源。其实只要涉及到土地的使用和分配,就必须要有土地使用证才可以。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自己用地的时候的相关权益是得不到保护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分地时发土地使用证吗? 一、在我国分地时发土地使用证吗? 不给,需要自己办理。材料齐全,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符合发证标准条件的:初始登...


·土地使用证更名哪里办?
    土地使用证更名哪里办? 一、土地使用证更名哪里办? 土地使用证更名手续需要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具体来说办理土地证更名的程序如下: 1、签订土地合同:买方办好房权证后,还要和原土地证使用者签订土地过户合同,之后带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下设的测绘公司申请测绘; 2、测绘公司测绘:测绘公司受理后,带着上述材料现场...


·一、外地人在济南买房条件是什么?
    一、外地人在济南买房条件是什么?需要提供济南缴存满一年的社保或者纳税证明;买房有不低于拟购房屋房款30%的首付款;有稳定的收入,有按时还款的能力和意愿;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能够提供购房合同和协议;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婚姻证明;有完全民事行为;贷款行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但是有社保和纳税证明必须要购买90平米以上的房子才可以落成家庭户口。如果具有济南集体户口的话,不仅仅具有...


·我国刑法对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对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一、我国刑法对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1、我国《刑法》对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2023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有什么规定?
    土地征收是为了能够更好地建设整个国家,城镇土地会被征收,农村也不例外。但是不同的是,农村的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所以国家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对农村土地征收会有不一样的补偿。那么,我们一起看看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有什么具体规定?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 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


·地板砖购销合同范本具体有哪些要点?
    地板砖购销合同范本具体有哪些要点? 地板砖购销合同 供方: 简称 (乙方) 需方: 简称 (甲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地砖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结合工程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交货地点: 3、产品名称、产品色泽、出厂地、规格材质、数量价格、使用品牌:地砖颜...


·南京商业用地征地补偿安置程序是什么
    南京商业用地征地补偿安置程序是什么随着城市发展速度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收用于建设。当然,南京作为大城市也存在着这样的情况,而在商业用地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如何安置被征地方也成为能否和谐完成征地的关键。那么南京商业用地征地补偿安置程序是什么?在下文中将带来相关程序的具体介绍。 一、征地补偿安置程序 1、市国土局在收到征收土地省批准文件的10个工作日内,代表市政府在被征收土地所...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