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诉讼时效为一年。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诉讼时效为一年。

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起诉期限都是为一年,但是具体的起算点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因为现实生活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事故,这类事故事实往往比较清楚,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比较小、受伤比较轻,事故认定书一般当场或5日内就制作出来并送达给当事人。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2、对于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甚至需要后续治疗的,诉讼时效应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没有构成残疾的以治疗终结之日开始计算;构成残疾的,以伤残评定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3、经过交警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4、受害人死亡的,自受送达事故认定书之日起算。

5、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6、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自实际发生后起算。

7、侵权人、赔偿义务人不明的案件,以明确侵权人以及赔偿义务人之日起算。

二、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体无关的损失,诉讼时效为三年。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体无关的损失,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保护其财产权利的请求,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3年诉讼时效,而无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受害人即丧失获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受害人伤亡家属还可以索赔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受害人伤亡家属还可以索赔吗?可以。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证明死亡与交通事故有关2、追溯时间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人身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是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3、赔偿标准我国对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有相关规定,但是各个地区根据月平均工资标准和月平均生活消费水平的差异,赔偿标准也不尽相同。因此没有一个固定的公式可以应用在所有案例上。...


·二手房交易注意哪些事项
    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对于当事人来讲也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不然的话日后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至于二手房交易注意哪些事项,就请各位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确认房主身份 按照正常的交易流程,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要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对于买家而言,最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以防止有些不法之人假造房主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进行欺诈,一旦签了合同,很容...


·一、交通事故对方一直住院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对方一直住院如何处理?交通事故对方一直住院如果是没有必要的情况之下,不需要对于过多的住院费用进行赔偿。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伤者需要到医疗机构治疗,因此产生了医疗费用。医疗费主要用于个人,是指个人身体遭受损害后所接受的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必须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医药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住院费、代用器官费及内固定器材费、再次手术费等,一般来说其中医药费所占...


·交通事故脸部受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交通事故中,出现受伤的情况还是很常见的,如脸部受伤。对很多人而言,不愿意看到脸部受伤,但是出现受伤情况,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交通事故脸部受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脸部受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1、没有构成残疾的赔偿标准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


·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情况下应该快速的处理,法律上对交通事故后的处
    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情况下应该快速的处理,法律上对交通事故后的处理做出来怎样的规定呢?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对相关知识有一定的缺乏,就让我们的我们来为你具体说下交通事故的处理时效,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帮助。 一、对扣留车辆的处理时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30日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在我国离婚财产过户要交税吗
    离婚财产分割完毕以后,基本上就是夫妻双方需要在银行做一些转账,如果是房产分割的话,正常的进行过户就可以了。由于房产在过户的时候需要交纳一部分的税费,这就导致有些不太了解我国婚姻法的夫妻双方会觉得,在夫妻财产分割的时候可能也需要交税。而且我们身边也有朋友问过在我国离婚财产过户要交税吗? 一、在我国离婚财产过户要交税吗? 目前所有的离婚财产都不需要交税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离婚所...


·交通保险赔偿误工费补偿吗?
    交通保险赔偿误工费补偿吗?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


·校车超员驾驶员怎么处罚规定具体会怎样处罚
     随着我国的人口增多,学生也在越来越多。现在城市和农村的交通复杂,社会车辆多。对学生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不小的影响,我国特开设了校车为接送学生上学放学。那校车有违法行为会怎样处理呢,下面就校车超员驾驶员怎么处罚规定具体会怎样处罚这一问题为您解答。 超过20%多8人的,处记12分,2000元罚款。 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不得要求校车...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