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抢劫罪既遂标准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抢劫罪既遂标准是怎样的?

一、抢劫罪既遂标准

关于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在法学界与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主张:

1、抢劫罪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因而既遂应当是以行为人占有公私财物为标准。

2、抢劫罪不仅侵犯财产权利同时还侵犯人身权利,而且人身权利应当被认定为主要权利,因此即使未抢到财物但是给当事人的人身造成危害的也应当认定为犯罪既遂。

3、财物的到手和致人重伤或死亡与否是区分本罪既遂和未遂的标准,如果没有抢到财物但是致人轻伤的应当被认定为抢劫未遂。

4、犯罪的既遂,只是针对犯罪的基本构成要件是否齐备来区分。结果加重犯或者情节加重犯,只要具备法定的加重结果或情节,就是齐备了所有的构成要件,成立既遂。笔者认为应当区分普通抢劫罪、转化型抢劫罪、加重抢劫罪三种不同情况。

二、转化型抢劫罪既遂和未遂的标准

转化型抢劫罪既遂与未遂标准问题,主要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转化型抢劫罪是按刑法第263条所规定的一般抢劫罪处罚,其既遂与未遂的标准也应该与一般抢劫罪相同。

另一种观点认为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行为,转化型抢劫犯罪就是既遂,即转化型抢劫罪没有未遂。

笔者认为,转化型抢劫罪仍应以采取盗窃、诈骗、抢夺取得财物后,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实施暴力、胁迫行为时,被害人的财产权益是否受到实际损害作为标准区分既遂和未遂。此类犯罪仍属于贪利型犯罪这一本质特征,把着重点应放在被害人是否失去对财产的实际控制上,而不在于是否实施了暴力、胁迫行为,而不是以是否实施了暴力、胁迫行为决定既遂与未遂的区别。

如果对这种情况认定为既遂,出现的后果是:在普通抢劫的场合,采用暴力手段而未得到财物,一般只能是抢劫罪的未遂。事后抢劫的危害性和危险性不至于超过普通抢劫罪,把普通抢劫当未遂处罚的情形,在转化型抢劫罪中按既遂处理,显然有失公允。


·串通投标罪与非罪的界限是怎样的
    在很多大型工程中,一般都是会进行招投标的,这样才能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有的公司为了中标可能会采取一些非法手段,此时很容易就构成了串通投标罪。而在司法实务中,关于串通投标罪与非罪的界限一直都是很重要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串通投标罪与非罪的界限是怎样的。 一、串通投标罪与非罪的界限是怎样的 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


·拘传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拘传这个词想必您都听说过,在一起刑事案件中,司法机关可以对相关案件的嫌疑人或者被告采取拘传措施进行案件的审讯工作,拘传是一种强制性措施,因此需要有相关的手续流程才能进行。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拘传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拘传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一、什么是拘传?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怎么罚?
    随着我国招收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完善,越来越多的国企事业单位、学校面向社会,招收公务员和学生。考试成绩和学历成为了招收的重要标准,越来越多的公民具有报考意愿。那么,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怎么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本罪立案标准 (刑法第418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招收的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


·肇事逃逸但不构成犯罪扣几分?
    肇事逃逸但不构成犯罪扣几分? 一、肇事逃逸但不构成犯罪扣几分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


·犯罪未遂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犯罪未遂的基本形式有哪些?犯罪中止或者是没有造成社会危害等都是犯罪未遂的基本形式,犯罪未遂的分类,又称犯罪未遂的表现形式,或者说类理、种类,即以一定标准,把犯罪未遂分为若干类型。我国理论界通行的划分标准有两种,一是以危害行为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将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这种标准看似简单明了,但其自身建立的标准是什么,却引出了不同认识。在八十年代初,中期,即...


·刑事诉讼法电子证据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许多电子产品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这些电子产品不仅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方便,而且对于法律也有着重要的作用。比如说电子证据,很多人可能对于电子证据并不是十分的了解,比如说刑事诉讼法电子证据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电子证据的定义 电子证据本质上是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电子数据。狭义的电子证据,是指在计...


·抢夺罪是什么意思
    抢夺罪可以说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犯罪,如见常发于女性、老人、小孩身上。但对于很多人来讲,可能只是经常听说抢夺罪,但实际并不清楚抢夺罪是什么意思。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抢夺罪是什么意思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抢夺...


·侵犯通信自由罪的行为怎么认定?
    我国公民享有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其中就包括了通信自由罪。通信自由罪是指非法将他人信息私自拆开或毁弃,这种行为对公民的通信自由权造成了侵害。犯侵犯通信自由罪的当事人会被判处一年以下的刑期。那侵犯通信自由罪的行为怎么认定?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侵犯通信自由罪的行为怎么认定? 侵犯通信自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行为。所谓隐匿,是指把被害人的信...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