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会遇到一方因为各种原因违约,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是否可以要求违约一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呢?我们整理相关内容,将在下文中告诉您房屋租赁合同违约如何处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中国《合同法》一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一)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二)采取补救措施;(三)继续履行;(四)定金责任;(五)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
在我国,租房违约一般会根据违约的实际情况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承租人毁坏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采取补救措施,修复房屋或者是赔偿损失;如果承租人想毁约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扣除定金或者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二、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
(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四)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1500元以内的。
(五)租房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损益相抵”规则,即使一方行为被认定为违约,另一方应当仅仅选择定金、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中的一种作为追究违约责任的方式,在违约金或定金“收益”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时,违约方具有补足差额的义务,因此,通过重复累加的方式,无端加重违约方的责任,违约一方大可不必理会,法院对此也是不会支持的。
实践中,要是出现房屋租赁合同出现违约情形的话,则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内容作出处理,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你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而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的话,可以先咨询一下我们网站的在线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你分析解答。



·样板房室内软装设计及购销合同范本
    样板房室内软装设计及购销合同范本 样板房室内软装设计及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富阳富春玫瑰园 样板房内的软包购买及安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方式 1、按软包施工图和承包范围内实行统一购买、摆放,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2、在没有甲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本项目不允许乙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3、承包方式是全包形式,则软包的材料及...


·做为生活的必须品,房子永远是百姓的热门话题。众所周知,房产证
    做为生活的必须品,房子永远是百姓的热门话题。众所周知,房产证是有关房子权属的唯一合法、有效的证明。尤其是购买二手房时,如果没有房产证,风险是非常大的。而对于小产权房,相信很多人也听说过。小产权房的买卖受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已经购买了怎么办,现在农村小产权房新政策是什么。将相关知识整理如下,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一、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


·中介机构有哪些责任,房产中介有什么责任
    大多数人租房都是通过房产中介机构进行的,房产中介机构作为居间人存在,此时肯定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房产中介机构有哪些责任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中介机构有哪些责任 (1)因中介机构职员的过错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 中介公司的职员因过错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失,承租人可以找中介公司承担责任。中介公司作为雇主,不得以职员个人责任...


·农村房屋拆迁应该怎么进行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应该怎么进行补偿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


·未取得产权的房屋离婚怎么分割
    现实中,有一些房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可能还未取得产权,但此时涉及到夫妻离婚,自然也是要对房产做出分割处理的。不过由于这样的未取得产权的房屋比较特殊,您知道在离婚的时候要怎样来分割吗?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首先,在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的情况中。若是因没有交清全部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那么根据《婚姻法解释(二)》中的规定,人民...


·婚前一方出资购房离婚时对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婚前一方出资购房离婚时对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


·商品房买卖的陷阱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的陷阱有哪些 一、商品房买卖的陷阱有哪些 1“、五证”不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若不齐全,消费者购买后则有可能拿不到,商品房质量也得不到保障。 2、签“老式”合同。消费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选择建设部与工商总局联合制定的《购买合同示范文本》,并尽可能到工商部门...


·一、租房合同怎么网签备案在哪里签?
    一、租房合同怎么网签备案在哪里签? 按照《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试行办法》的相关内容介绍,如果是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撮合达成的住房租赁交易,可通过上述机构和企业实施合同网签。 如果是出租人未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住房的,可前往房屋所在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由专业窗口提供租赁合同网签服务。 同时,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业务,市民可前往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按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