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有企业可以发加班工资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国有企业可以发加班工资吗?国家企业当然是发放加班工资的。发放加班费是劳动法的要求,是合法的行为。《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二、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有哪些?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三、员工随时都可以辞职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综合上面所说的,加班工资是除了公务员之外都是可以进行索要的,只要在工作之外付出了劳动力那么就需要给予相应的加班费用;平时加班的按1.5倍来支付,周未加班的就应该要按2倍来支付,而对于国家节假日加班就应该要按3倍来进行支付。



·公司员工借款单怎么写?
    公司员工在采购办公用品的时候,如果金额较大,可以向公司借款,等采购商品发票开具后,再向公司报销抵账。员工借钱,要写一份借款单,如果金额较大的,双方最好签署一份合同。有这些书面凭证,就可以避免发生债务纠纷。那么,公司员工借款单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相关知识。一、公司员工借款单怎么写?公司员工借款单本人(借款人)_________今借到(出借人)________人民币(大写...


·工伤认定什么时间申请比较好
    从事高危行业、建筑行业的职工往往很容易受伤,很多受伤了的职工都不知道怎么申请工伤认定,这往往就耽误了法定的申请时间,最终也是给自身造成不利的结果。那么,现实中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什么时间申请比较好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定什么时间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法律规定的无锡工伤鉴定多少钱
    工作中受到的伤害,经鉴定以后,方可确认为工伤,工伤经过合法的鉴定以后,需要对工伤进行赔偿的,但是随着地区的不同,赔偿的标准也存在差异,在无锡,如果受到工伤,也需要经过工伤鉴定的,方可得到受伤等级,但是无锡工伤鉴定多少钱,您并不是特别的清楚,接下来我们就给您仔细说说。 一、法律规定的无锡工伤鉴定多少钱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几份够用?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往往面临用人单位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要求,那么具体哪些条件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几份够用是许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在这里我们将通过下文为您详细解答。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被证明...


·劳动合同违约金问题分析
    若在劳动合同还未到期时,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就想单方面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此时,雇佣双方经常争议的焦点便是劳动合同违约金的履行,劳动合同违约金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合同出现的违约金赔付问题如何处理?在下文中将为您进行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此,涉及到用人单位和劳...


·企业让劳动者强制休息扣工资申请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企业让劳动者强制休息扣工资申请仲裁的流程是什么?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


·工程质量问题处罚方式是什么?
    工程质量问题处罚方式是什么?安全是永恒的话题,在社会生活和工作中都以安全第一为基本口号。在相关行业领域,不论哪一行业都有各自的安全规范,时刻叮嘱着人们端正态度,提高对安全的重视。工程质量也有其相关的安全规范,在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除了及时止损妥善处理外,也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处罚,那么工程质量问题处罚方式是什么?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 一、发生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 1、事...


·试用期要不要签劳动合同
    单位在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时约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是很多用人单位的选择。我们知道,单位聘用员工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试用期要不要签劳动合同呢?如果需要签,但在劳动合同签订后,在试用期能否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现在,我们就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详情吧。 一、试用期要不要签劳动合同 试用期是要签合同的。劳动合同双方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试用期应包括...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