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中的追续权规定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著作权中的追续权规定是什么?

一、著作权中的追续权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中的追续权规定是著作权所有人对其不动产作为质标的物时的求偿权,即物权的“追及权”或“求偿权”。著作追续权与物权的追及权、其他著作权等相比,有其自身的法律特征。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著作追续权尽管来源于物权的追及权,也涉及财产权利,但后者是绝对物权并直接涉及到对物的管领和支配,而前者则为准物权且只涉及作品转售后对其财产增值部分按照一定比例提成的问题;尽管后者也涉及人身权,但前者与人身权的关系更为密切,因为著作追续权的实质就是作者人身权在财产权中的延伸:涉及后者,物权人有权请求返还其物,而涉及前者,作品作者不是追回作品原件,而是就其作品每次增值金额部分提成一定比例。

其次,与其他著作权相比,其权利的主体只能是作者或其继承人,而不是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再次,享有著作追续权的作品仅限于美术或艺术作品,包括部分摄影作品,而不包括实用艺术品及其他事有著作权的作品,该类作品具有其价值的特殊性。此外,著作追续权不受其作品转移次数的限制。最后,享有著作追续权的作品的每次售价必须高于购买价,此指同一占有者对同一作品的购、卖价相比较而言,而非几次买卖之后的售价与原始售价相比。而从著作追续权权利的行使来看,它体现在对有形物的再出售上。权利人能够分享每次公开转售作品原件所获的收益。大陆法系国家版权法规定,对其确认方法一般有两种:一是就两次出售的增值部分分享一定比例的收益;二是就每次出售所得价款总额中分事一定百分比的收益,但售价总额低于首次售价的除外。

因此,著作追续权具有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双重性质,是介于这两种权利之间的一种权利,其实质是以财产形式体现的人身权或是作者人身权在财产权中的延伸。

二、著作权内容有哪些?

(一)人身权

1、发表权。发表权是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这里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决定发表,二是决定不发表。发表权具体有下列内容:何时发表;以什么形式发表,如以书籍形式、连载形式、广播形式等;何地发表。发表的作品应当是尚未公开的作品原件或复制件,如果说作品已经出版或展览过,便不再有发表的问题。公之于众主要是指在公众场合,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宣讲或展览,被多数人所知。如果说作品只是在作者的朋友之间传阅,则不算是发表。

2、署名权。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通过署名可以对作者的身份予以确认。著作权法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为作者。署名权是著作权的核心,有了署名权,著作权的权利主体才能确认。

3、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的完整权实质上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一方面,作者有权修改作品,另一方面,有权禁止他人篡改、歪曲作品。修改权是指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二)财产权

1、复制权:是版权所有人决定实施或不实施上述复制行为或者禁止他人复制其受保护作品的权利,是著作权财产权中最重要、最基本和最普遍的权利。复制是指以印刷、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行为。

2、发行权: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发行是传播作品和实现著作权人经济权利的重要渠道。只有通过发行,才能使公众接受。

3、出租权:指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出租权是著作权法修改后单列出来的一项权利,原来《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将其规定为发行的方式之一。

4、展览权:指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能够展览的作品一般限于美术作品和摄影作品,因为这两类作品都是一种视觉作品,除此以外的传播方式其作品内容不易被人们所了解,展览则是一条最佳的渠道。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表演可以分为活表演和机械表演。前者指通过人体的形体、动作直接演示作品;后者指借助机械设备来重复再现对某些作品的表演行为,例如通过录音、录像等设备播放视听作品。

6、放映权:指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这是著作权法修改后新增的一种权利。

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可能大家对于著作权了解的比较多的就是著作权保护的范围,一般是以作品为载体的,除此之外的话著作权还包括有追续权。这个追续权它主要是来源于物权,但是也是涉及到财产权利。


·著作权法特殊职务作品的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法特殊职务作品的规定是什么 一、著作权法特殊职务作品的规定是什么? 特殊职务作品,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


·实用新型专利费用是多少?
    实用新型专利费用是多少? 实用新型也是我国专利分类当中的一种,法律对其的保护最长为10年,而不管是在申请该专利还是之后,专利权人都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那么您知道实用新型专利费用是多少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实用新型专利费用是多少 1.申请费: 实用新型:申请费500元 2.专利登记费 申请人在接到专利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后,就需要...


·著作财产权演绎权包含哪些内容
    著作财产权演绎权包含哪些内容相信您都知道我国的著作权是包括了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的,而在著作财产权当中又具有包括了很多权利,其中有一个是演绎权。那么您知道著作财产权演绎权有什么内容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著作权中的演绎方法,主要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编辑和摄制。作品经演绎后,产生演绎作品。著作权中的演绎权包括改编权、翻译权、注释权、整理权、编辑权和摄制权。 (一)改...


·著作权转让协议应包含的条款是什么?
    1、作品的名称。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和期间。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转让其部分还是全部权利,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后使用的地域范围、使用的时间都应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以避免发生纠纷。3、转让价金。转让价金是转让人因转让权利而应获得的报酬,也是受让人应承担的主要义务...


·商标续展需要多少时间?
    商标续展需要多少时间?我国商标续展申请审查没有法定的期限,凭经验,从提出续展申请开始到公告时,大概需要四个月左右的时间。办理快慢跟申请人所在地区有关,因为变更续展处的审查员按地区管文。转让、续展、变更等成功后会发给核准转让证明、核准续展证明或通知书,变更合格通知书,不发新的商标注册证,这些证明或通知书需要和原注册证一起使用。注册商标的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依法办理手续,延长商标...


·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有哪些,哪些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商标是我们生活重经常听到见到的,看到这个词我总能想起电视广告里的那句“中国驰名商标”,也总能想起电视里的那些为商标打官司的公司。那么商标到底是什么呢,常见的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又有哪些呢,下面就让给你分析分析吧。 一、什么是商标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


·国际商标怎么注册,有哪些注意事项
    国际商标怎么注册,有哪些注意事项 国际商标怎么注册呢?想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国际商标,说的简单点,我们现在所说的商标为国内商标,即一般是在一个国家内部用的,而要是申请注册成为国际商标的话,那么就是在国际上通行的。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国家商标注册的相关知识。 一、国际商标怎么注册 申请商标国际注册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一...


·我国侵犯商标权行为有哪些?
    侵犯商标权行为有哪些商标的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不法活动。第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相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的行为;第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第三.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示的;第四.经销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第五.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