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一方继承父母的财产是否合法?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离婚后一方继承父母的财产是否合法?离婚后一方继承父母的财产是合法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当中包括子女,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二、遗产继承如何分配继承的份额,要看其父亲有几个法定继承人。一般情况下,几个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均等。子女是合法继承人有同等继承权。如果其父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如果没有特别原因,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应当大致相等。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后者一般均分。1、有遗嘱则依照遗嘱;如果男方无遗嘱,则有权依照法定继承的规定享有继承权。有权按照第一顺序继承。继承第一顺序人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再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第一顺序人平均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2、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均等份额。与男方的妻子、父母份额一样。母作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要求继承父母离婚并不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因其之间是以血缘为联系。如父母去世,有遗嘱的,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按遗嘱继承;若无遗嘱,则按法律规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孩子对于父母亲的继承权不因夫妻离婚而丧失有权继承,具体份额看有多少法定继承人可以参与继承子女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份额均等子女有权子女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现在社会很多人因为性格不合,在结婚之后又迅速的离婚,这种情况之下如果有孩子,那么必须要关于孩子的生活做出妥善的安排,而且也不会因为解除关系,就会影响到孩子继承权,孩子依然是可以按照法律继承的规定来进行继承。



·再婚原配子女有继承权吗?
    再婚原配子女有继承权吗?有的,当事人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序位来继承。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


·哪些属于遗产范围
    哪些属于遗产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公民可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包括...


·遗产公证费用和资料分别是什么
    父母总是想要为儿女及后代积攒些财富,但是当留下的遗产较多而且继承人并非唯一的时候,往往会出现争遗产的纠纷,为了避免这一情况的出现,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进行遗产公证,那么遗产公证费用如何呢,又该准备哪些资料?请跟我们来了解下。 一、遗产公证费用标准 (一)遗产继承公证费已经调整了,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不再按受益额的2%收取。 (二)根据《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


·遗嘱无效遗产该怎么处理
    通常在公民立有遗嘱的情况下,遗嘱合法有效的,那么就会按照遗嘱的内容分配遗产。但要是遗嘱无效遗产此时该如何来处理呢?这可是关系到继承人利益的事情,是必须要搞清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遗嘱无效遗产该怎么处理 遗嘱无效,可以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遗嘱无效的部分,并不影响或停止遗嘱其他部分的生效及执行。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根据这一无效部分不同的具体内容,对遗产...


·法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是什么?
    遗产份额分配有什么原则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遵守以下原则:①份额均等原则。按《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遗产分配达到均等很难掌握。但经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②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我国《民法典》规定:"对生活有...


·放弃继承不能附加条件吗
    放弃继承不能附加条件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而附条件放弃继承权的,要看所附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确定是否有效。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


·一、没有领养证的养女可以继承财产吗?
    一、没有领养证的养女可以继承财产吗?没有领养证的养女可以继承财产,父母子女关系除基于血缘联系的自然血亲外,还有通过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即以收养关系建立的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11条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子女便取得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代位继承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代位继承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有的国家,被代位人的范围较广,如日本民法规定,被代位人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而法国、韩国、加拿大、...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