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财产赔偿包括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交通事故中的损害包括了两方面,即人身方面的损害和财产方面的损害,那么这其中的交通事故财产赔偿具体包括了哪些呢?实践中,很多人都想了解这方面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害赔偿
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等。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二、交通事故间接财产损害赔偿
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 通常包括停运损失、贬值损失等
。对交通事故中被损坏的车辆的停运损失1999年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中规定,如果受害车辆与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
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赔偿。关于贬值损失赔偿。侵权赔偿应当以赔偿全部损失为原则。事故车辆虽已修复,但车辆的安全性、驾驶性能均有所降低,故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造成贬值车辆应由车损评估机构进行贬值评估,确定事故受损修复后的贬值程度进行评价。针对交通事故财产赔偿具体又可以分为财产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详细包括了哪些赔偿,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般失业后怎么交抚养费?
    离婚问题时社会上需要及时去解决的家庭问题,近几年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导致离婚过程中的纠纷越来越多,主要需要夫妻双方解决的就是孩子的抚养问题,抚养费需要按时支付,无业人员就遇到很大的麻烦,那失业后怎么交抚养费?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失业后能否拒绝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婚姻法》第...


·无争议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
    每天都有大量的交通事故发生,而这其中并不是每一起事故都是会产生争议的,很多时候对于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能就无争议。那实践中,对待这种无争议交通事故应该如何处理比较好呢?现在,就让我们为你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无争议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 根据《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精神,各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对...


·一、交了首付买房没签合同退款可以吗?
    一、交了首付买房没签合同退款可以吗?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为购房时未签订合同,是无效的,即使先交了首付,提出退款首...


·交通肇事赔偿的标准所包含的项目有哪些?
    交通肇事赔偿的标准所包含的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每个省市的赔偿标准都不统一。交通事故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交通事故各项赔偿金额时应查清...


·儿童交通事故赔偿额度划分标准
    众所周知,近几年很多重大的交通事故的发生是由相关的行为人不清楚应该如何正确处理交通事故所导致的。那么关于交通事故的解决赔偿问题也是许多人关注的话题,尤其是儿童交通事故赔偿额度的划分标准更是尤为重要。未成年人遭遇交通事故,要求合理的赔偿也是天经地义的。具体的赔偿标准且看以下分析。 儿童交通事故赔偿具体可以要求以要求赔偿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构成伤残的,可以要求...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行驶怎样处罚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行驶怎样处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通常指不按车道行驶,压线、骑线行驶,违法行为有以下三种: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代码:43120,处罚标准:扣3分,罚款50元。2、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代码:13550,处罚标准:扣3分,罚款50元。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要承提的全部责任有哪些?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要承提的全部责任有哪些?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而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 1、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违反信号灯控制通行的; 2、逆向行驶与对向来车发生交通事故; 3、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追尾碰撞前车; 4、倒车或溜车时与其他车辆发生碰刮; 5、机动车变更车道与正常行驶的车...


·上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
    上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上下班途中”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 《规定》第六条明确: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