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继承死亡证明怎么开?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对于继承死亡证明怎么开?如果是在医院死亡的话,一般开死亡证明是有现成的格式的,只要根据格式填写相关的内容就可以了。如果是在家里的正常死亡的话那就去当地的居委会开,他们会给你写一张证明的。1、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者死亡证明、居民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2、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3、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手续时,缴销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单身独户的,还应收缴居民户口簿。二、死亡证明在哪开?1、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2、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3、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4、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三、遗产继承的方式是怎么样的?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综合上面所说的,被继承者的死亡证明对于继承者来说是很重要的,只有拥有证明死亡的证明才能确定遗产是否可以分割,因此,在进行开具的时候就要看被继承者是如何死亡的,以及在哪里死亡的,这样才能确定开具死亡证明的相关部门,所以,在此之前多咨询一下,这样才不会浪费自己的时间。



·适用转继承要什么条件
    转继承虽然也是发生在法定继承当中的,但其与代位继承是有很多不同的,尤其是在适用的条件上面。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适用转继承要什么条件呢?而到底转继承与代位继承又有哪些区别?我们都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适用转继承要什么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


·一、农村股份继承诉讼标的减少可以退诉讼费吗?
    一、农村股份继承诉讼标的减少可以退诉讼费吗? 如果发生原告将标的额降低,可以申请退回部分诉讼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2007年4月1日起施行),在降低诉讼费用交纳标准方面作了6个方面的规定。 《办法》作出的六项规定是: 1、将财产案件收费比例的起点由现行的4%下调为2.5%; 2、取消其他诉讼费和执行实际支出费用,实行先执行、后收费; 3、将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


·可撤销婚姻登记与继承权的关系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当中规定的可撤销婚姻,其实并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如果夫妻双方之间的婚姻只属于可撤销婚姻的范围之内的话,在离婚的时候其实有一些权益和其他的一些正常婚姻关系都是不一样的,在遗产继承方面也是另当别论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可撤销婚姻登记与继承权的关系是什么? 一、可撤销婚姻登记与继承权的关系是什么?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


·亲生子女和继子女是有同等继承权吗
    亲生子女和继子女是有同等继承权吗 一、亲生子女和继子女是有同等继承权吗? 亲生子女和继子女的继承权不是同等的,因为亲生子女是父母亲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但继子女必须和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才能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


·夫妻间如何相互继承遗产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属于法定继承人之一,且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这就意味着夫妻之间是可以相互继承遗产的。具体来说,夫妻间如何相互继承遗产呢?本文将为您做详细解答,帮助你解决疑惑。 一、夫妻间如何相互继承遗产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第1款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民法典》作为专门调整继承关系的法律规范,对配偶继承权的实际运作给予了全面具体的反映;《妇女...


·胎儿的财产继承权是怎么规定的
    胎儿的财产继承权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新继承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新民法典对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


·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