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房是我们寻常百姓家的头等大事,所谓“有房才有家” ,很多人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买房是我们寻常百姓家的头等大事,所谓“有房才有家” ,很多人奋斗一辈子或许也只能买得起一套二手房。面对巨额的购房款,还需要支付一笔不小的税费,我们只能能省多少是多少,此时二手房个税的避税显得格外重要。那么二手房个税怎么避税呢?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一些合法的避税方法。

一、二手房满五年再出售

购买这样的二手房有诸多好处:免征个人所得税及增值税。据调查,目前市场上出售的不满五年的二手房中有30%离距5年期满仅剩不到1年的时间,因此在不急于出售二手房的前提下,房主可以考虑先行出租,待期满后再进行出售二手房,可以享受免征个税及增值税待遇。

二、利用买房退税期出售二手房

按照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前后一年内购买了新住房的,如果新购房的金额大于或等于二手房的销售额,那么,二手房销售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享受免征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新购房的金额小于二手房销售额,则可以按照购房金额占二手房销售额的比例,享受减征同比例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买房退税”的规定是这样的,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前后一年内购买了新住房的,如果新购房的金额大于或等于二手房的销售额,那么,二手房销售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享受免征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新购房的金额小于二手房销售额,则可以按照购房金额占二手房销售额的比例,享受减征同比例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我们还要知道,这个税费是“退”的,而不是“免”的,所以买家一开始还是要按照规定缴纳税费。其次,政策要求卖家要在一年以内购置新房,才能享受退税,而如果卖家没有及时购买新房,这个退税买家可能就享受不到了。尽管实际承担税费的是买家,不过税费是退给卖家的,卖家可能收到钱后翻脸不认人了,因此,退税这个事,买家一定要在一开始就与卖家书面约定好。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手房个税怎么避税”是个您都在讨论和关心的问题,以上是合理合法减少税款缴纳的两种方式,供二手房买卖双方参考借鉴。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合法避税方法,建议咨询的专家律师,这样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拆迁后遇到房价波动拆迁补偿标准如何确定?
    一、拆迁后遇到房价波动拆迁补偿标准如何确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


·房屋他项权证过期2年后有效吗?
    房屋他项权证过期2年后有效吗? 一、房屋他项权证过期2年后有效吗? 他项权证过期2年后有效,可以对抗第三人。只是超过2年后没有了向法院主张权利的权利,但是没有经过防伪登记结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抵押权就一直存在。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


·父母离婚后房产继承规定是什么?
    父母离婚后房产继承规定是什么?父母离婚后房产继承规定是按照《民法典》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顺序来进行继承。继承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


·一、离婚补偿房产增值需要分割吗?
    一、离婚补偿房产增值需要分割吗? 离婚补偿房产增值需要分割,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 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二、离婚时房产增值的分割计算方式 第一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 贷...


·购房过程中解除合同后返还货款吗
    购房过程中解除合同后返还货款吗在按揭购房过程中,存在着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即购房者与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关系和购房者(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的借贷关系。从以上法律关系中可以看出,购房者(借款人)负有向银行归还借款的义务。但是,购房者(借款人)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后,银行已按合同约定把所有款项划入开发商账户。此时,购房者(借款人)与开发商协议解除了购房合同,购房者既失去了房屋,也没有持有贷...


·那么什么是房屋公证?房屋赠与合同公证费具体是多少
    那么什么是房屋公证?房屋赠与合同公证费具体是多少的? 一、房产公证的定义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1、证明民事协议,每件收费150元,涉及财产的加倍收取...


·根据我国哈法律的规定该不该在沈阳买房子?
    根据我国哈法律的规定该不该在沈阳买房子?购买房屋在我们国家是需要考虑到很多的事项的,别墅自身的经济能力以及房屋的位置,在考虑到自己的需求之后,再确定应不应该买房子签订认购协议是要注意的事项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房屋认购协议书》的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一旦被购房者选中,开发商就必须向购房者预留该房屋,并就该房屋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不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随着二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把旧房子卖掉已成为很多家庭计划中的
    随着二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把旧房子卖掉已成为很多家庭计划中的事情。但是,自己的旧房子到底值多少钱呢?估高了卖不出去,估低了自己又不合算,确实是件麻烦事。此时很有必要对二手房进行一个估价,这样卖家也好有依据的喊价,不至于让自己亏本。那通常二手房怎么估价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怎么估价? 解决的办法有五个: 1、找中介; 2、找专门的评估人员; 3、找熟...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