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多长时间?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建筑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多长时间?办理流程是什么?

?建筑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多长时间?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维修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合同的工期。

建筑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

二、需提交的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贰份(原件);

2、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中标通知书或洽谈确认单;

7、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副本(原件);

8、资金证明(原件);

9、质量监督委托书;

10、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表;

11、监理合同及监理企业资质证、营业执照、本工程监理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联系电话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

1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证书原件;

13、施工组织设计(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名册);

14、项目经理证及项目经理手册、联系电话;

15、图纸审查批准书和审查合格全套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原件);

16、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承诺书;

1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预付情况和支付计划证明(加盖建设、施工单位公章。原件);

18、外地施工(监理)企业提供进金登记备案表;

19、提交定额测定费收据复印件;

20、法律法规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到建筑工程管理科办理

四、建筑工程管理科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资料符合要求,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筑施工许可证由哪方办理?

施工许可证由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职工主动离职社保怎么处理
    职工主动离职社保怎么处理?首先需要做的就是结算个人账户。缴纳的社保当中养老、医疗保险有个人账户,而失业、工伤、生育保障是没有个人账户的。在离职的时候,需要到公司的人事部门签订劳务终止合同,然后去相关的机构领取之前社保凭证,它能够证明之前公司给参加过社保。未找到新工作,又不想继续缴纳社保,这时可以让社保先中断,等以后再补缴或者直接退保清算。如果找到新工作,就带着凭证去新公司人事部...


·防腐保温工程质保期规定内容有哪些
    防腐保温工程质保期规定内容有哪些?工程质量问题一直是我国关注的重点。对于工程质量问题,我国有着详细的规定去检验和验收,对于工程每一道环节有着不一样的验收标准,从而来保证工程质量百分之百合格,其中就有关于防腐工程质保期内容,那防腐保温工程质保期规定内容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防腐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样的? 防腐工程质保期多少年国家对于,防腐蚀工程质保期没有硬性的规定,一般根据使用...


·童工是几岁,单位使用童工应承担什么责任
    对于童工,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禁止雇佣,但却可以招录未成年工。实践中童工与未成年工之间的主要区别其实就是在年龄上,那么童工是几岁,而未成年工又是几岁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童工是几岁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


·法院判决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计算?
    用人单位认为员工不胜任相应的工作,并对单位造成了损失,即使有劳动合同的存在,也会提前解除终止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并辞退该员工,但是在劳动合同有效期限内辞退员工,就要给员工补偿金,不给的员工就可以提起诉讼。那么,法院判决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该怎么计算呢? 一、法院判决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相关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条,可以获得以下补偿(赔偿)...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的标准是怎样的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的标准是怎样的? 电气工程在目前建筑工程中的重要性非常大,直接影响整个工程的后期效果,可以说是工程的核心。不论是工业还是民用建筑,都依赖电气工程来实现正常的运行,因此电气工程的质量的验收就必须要进行严格把关,那么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的标准是怎样的呢?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的标准 一、建筑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所用材料、电器...


·确定劳动关系劳动仲裁有哪些规定?
    确定劳动关系劳动仲裁有哪些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


·公司可以随便找借口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吗
    公司可以随便找借口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吗 为了保障公司与员工选择的权利,劳动法律上规定了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可以互相考察,一旦发现有不合适的可以及时解除劳动关系。虽然说是在试用期内,但是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还是有条件限制的,不能随便找借口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 在试用期内劳动法律上规定了下面情况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员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