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诉讼的流程是怎样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劳动诉讼的流程是怎样

一、劳动诉讼的流程是怎样

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1、起诉要件及内容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提交证据 诉讼当事人应详细阅读法院送达的《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并按照其规定全面地向法院提供认为可以证明其主张或反驳对方的证据材料等证据。

3、管辖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4、诉讼时效 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即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二、劳动争议的处理范围有哪些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按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劳动争议处理的时效是什么

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服,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服一审判决的,应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童工是什么意思,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有哪些
    您知道童工是什么意思吗?这可不是很多人以为的未成年工,法律规定未成年工的年龄是16周岁到18周岁之间,但是这阶段并不包括童工。对于童工,国家是禁止单位招录的,那么国家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童工是什么意思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


·按劳动法公司辞退规定是什么?
    按劳动法公司辞退规定是什么? 一、按劳动法公司辞退规定是什么? 按劳动法公司辞退规定是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进行辞退。 (一)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 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 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 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上述三种违法的辞退,往往会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 (二)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


·法律中规定的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其实最终的结果不一定都会认定构成工伤,此时还要看是否满足法律中规定的工伤认定的条件。作为当事人也是可以自己根据实际情况看一下有没有满足规定的条件,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明确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


·建筑工程主体劳务承包合同怎么写?
    建筑工程主体劳务承包合同怎么写? 一、建筑工程承包的相关概念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大型建筑工程或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有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


·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怎么约定
    很多劳动合同中都有试用期方面的条款约定,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讲,这个试用期其实也就是相互之间进行考察的一个时期。但这个期限也不宜过长,否则的话就会损害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该怎么约定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怎么约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


·恢复劳动关系之后能申请劳动仲裁吗,劳动报酬如何确定
    恢复劳动关系之后能申请劳动仲裁吗,劳动报酬如何确定 当用人单位发现所聘请的职工不能胜任工作,且不同意调离到其他岗位上时,通常会请执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可以选择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并获取赔偿金,也可以拒接解除劳动关系。若其选择后者,劳动者需要需求法院的帮助,但在恢复劳动关系之后能申请劳动仲裁吗,劳动报酬如何确定? 一、恢复劳动关系后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


·怎么对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要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么在符合条件规定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认定构成工伤的,此后在交通事故赔偿不足的情况下,就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赔偿。那么实践中,该怎么对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对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


·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无效劳动合同有哪些
    我国法律有严格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包括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生效条件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则可能会无效。具体来讲,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根据《中护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 既包括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也包括以...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