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务侵占罪 侵占时间对量刑有什么影响?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很多人会因为职务的便利而将单位的财物进行非法占有,但是这种行为会构成职务侵占罪,可是很多人还不清楚关于职务侵占罪的法律规定,并且职务侵占罪中关于侵占时间的长短对量刑的影响,在下文中我们将为你解答这些疑问。




一、职务侵占罪中侵占时间对量刑的影响

职务侵占罪中对单位财务侵占时间越长对量刑越不利,尽早返还在量刑时会有相应的考量。

二、职务侵占罪的构成条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

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2、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本罪的主体。

3、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三、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综上所述,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中包括了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及主观要件,并且对财务的侵占时间对量刑的影响做了解释,但是职务侵占罪还包括多方面的因素,如你还需要了解详细内容,可到我们网站的相关栏目去了解,或直接咨询在线律师得到更专业的解答。


·基本的犯罪构成和修正的犯罪构成是什么意思
    不同类型的犯罪活动,在我国法律当中对其都有基本的犯罪构成的规定。只有构成了确实的犯罪,那么法院才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量刑。并且我国针对基本构成犯罪和修正的构成犯罪有着严格的区别。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基本的犯罪构成和修正的犯罪构成是什么意思? 一、基本的犯罪构成和修正的犯罪构成是什么意思? 基本的犯罪构成,是指符合刑法条文关于某种犯罪的完成形态...


·强制猥亵罪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针对儿童的犯罪案件屡有发生,是另广您长和社会各界都比较痛心的一个问题。现在除了拐卖儿童案件以外,还有一点比较重要的就是会发现有一些犯罪嫌疑人对我国的儿童实施猥亵,虽然没有构成强奸,但是猥亵也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强制猥亵罪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强制猥亵罪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


·刑诉法中的近亲属是指什么
    生活中,您对于近亲属的理解可能就是父母,兄妹,祖母这样的比较近的亲属关系。但是,在我国法律中,对于近亲属的规定是有所不同的。因为涉及到相关法律问题,所以在近亲属的规定上是和我们所理解的有所不同的。为了方便您的理解,我们特为您整理了刑诉法中的近亲属是指什么的相关资料。 一、刑诉法中的近亲属是指什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


·盗窃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不管是怎样的犯罪,其实都是有具体的行为方式的。但反过来说,在有一些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其实并不是必然就会构成犯罪,因为大部分的犯罪都不是行为犯,此时需要达到规定的标准才能定罪。那您知道盗窃罪的行为方式都有哪些吗?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介绍吧。 一、盗窃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一)盗窃数额较大 1、数额较大的含义:修正前、后的数额较大,都指的是盗窃一次数额较大;至于对前后两年之内仍...


·隐瞒、谎报军情罪如何处罚?
    当战争发生的时候,作为军人,要尽到保家卫国的义务,发挥英勇作战的优良作风。而对于一场战役而言,军情关系重大,军人务必准确传递。如果在战时隐瞒、谎报军情,带来严重后果的,当事人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那么,隐瞒、谎报军情罪如何处罚?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隐瞒、谎报军情罪如何处罚? 隐瞒、谎报军情罪是指军人故意掩盖军事情况,不报告或者报告不真实的军事情况,因而...


·一审判决后,同案犯上诉了,可以委托律师吗?
    共同犯罪案件,只要有一个被告人提起了上诉,一审判决即不能生效,本案所有被告人都将进入二审程序.www.njLawyer.cn。所以,共同犯罪中一审判决后只要有人上诉,对所有的被告人都可能带来影响。
    没有提起上诉的,也可以委托委托律师辩护。
    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


·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什么
    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什么1、实现勒索的方式不同。一般而言,敲诈勒索罪是对被勒索人本人实施威胁或要挟方法(通常利用自己掌握的对受害人不利的所谓把柄),迫使其给付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财产性利益;而绑架罪,则是通过劫持被绑架人,控制被绑架人的人身自由,然后以杀、伤被绑架人为内容或者以给付钱财方恢复被绑架人自由为条件,威胁被绑架人的亲友或者相关第三人给付财物。可见,绑架罪的本质...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二)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