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那些证据可以证明公司拖欠工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那些证据可以证明公司拖欠工资?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在维权前应该注意要收集的证据主要有:1、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2、能证明在单位上班的证据。这些证据主要有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证、上岗证、考勤记录、工友的证明、以前单位支付工资的工资单或银行交易记录、与老板的电话录音等。如果能设法由单位直接出具结欠工资的证明或欠条,则最好,上面的证据可以都不需要,到时可以直接凭单位的证明或欠条直接向法院起诉。二、公司拖欠工资处理方式遭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你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资料.然后去你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你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他们会强制执行。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劳动者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4、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三、公司拖欠工资法律后果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职员在入职之后,是需要履行不得擅自离岗、不得泄露公司秘密等义务的,单位则需要履行不得擅自泄露职员的个人信息、定期给职员发放工资等的义务。若是职员遇到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形,是可以选择仲裁或者起诉等方式维权的。



·在单位上班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
    在单位上班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 一、在单位上班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 算工伤,因为工作原因的按照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工伤死亡赔付大概需要多少钱?
    工伤死亡在当今社会已经屡见不鲜,许多纠纷从工伤死亡的赔付开始。打工者及其家属在面临工伤死亡时,需要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工伤死亡赔付大概需要多少钱呢?工商死亡赔偿的金额怎样计算呢?下面我们来为您详细介绍。 一、工伤死亡赔偿的计算方法 可以申请工亡,要求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 二、丧葬费 丧葬费标准: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


·出差过程中的工伤认定规定是什么?
    对于工作者来说,很多时候需要去出差去办理公司分配的任务,出差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意外事故而给自己的身体健康带来一定的损害,同时也给自己经济上带来一定的损失,那么再出拆过程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了解,那出差过程中的工伤认定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员工出差受伤如何认定工伤 【案情介绍】赵某是某公司的职工。2014年2月,公司安排赵某出差参加会议,赵某入住主办单位...


·职工被辞退后是否可以要经济补偿
    职工被辞退后是否可以要经济补偿 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了单位的经济利益会选择辞退一些员工,也就是所谓的经济性裁员。员工被无故辞退,其合法权益必然会遭到损害。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职工被辞退后是否可以要经济补偿?如果能,员工被辞退后如何索赔维权呢?本文将一一为你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职工被辞退后是否可以要经济补偿 非因员工原因,公司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职工本人,并...


·承包劳动合同性质有哪些?
    承包劳动合同性质有哪些? 1、承包合同的概念 承包合同,一是买卖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基建产品约定的价格,由双方通过谈判,以合同形式确定;二是确定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 2、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 (1)承包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应按照与定作人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2)承包人完成...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有哪些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有哪些,需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我们生而为自然人,在逐渐成长的过程中,我们的身份变得多样化。在满足相关条件后,在不同的环境中担任者不同的角色,承担着不同的义务。在工程质量方面,只有少部分人能成为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其必须掌握较强的专业知识,也承担者保障工程质量的责任。 一、建设工程主体主要 1、建设方;2、施工方;3、设计方;4、监理方。 二、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各...


·申请人的跟腱断裂工伤鉴定几级
    跟腱断裂是我们国家工伤中较容易出现的情况,那么,根据规定跟腱断裂工伤鉴定几级?劳动者在进行工伤鉴定时要提交认定申请和医院的诊断书等资料,这样相关的机构才能鉴定出相对合理的结果。接下来,我们将会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与此相关的内容。 一、申请人的跟腱断裂工伤鉴定几级? 还是要根据工伤鉴定,建议立即到公司 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工伤认定 只有认定了工伤 ,才能申请伤残...


·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程序是怎样的
    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程序是怎样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交通也是越来越便利,但是由于工程的不合格带来的危险也越来越多,那么一条公路在正式运行之前除了正规的施工之外,在这段过程中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程序是怎样的呢?现在跟着我们一起来大概了解一下吧。 一、开工前 1、审查工程分包 (1)按照合同规定审查《工程分包计划》; (2)按照合同规定审查《分包协议》; (3)上述两项内...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