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前协议一方提出离婚要无条件赔偿合法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婚前协议一方提出离婚要无条件赔偿合法吗?

一、 婚前协议一方提出离婚要无条件赔偿合法吗?

婚前协议中一方提出离婚要无条件赔偿是合法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婚前协议的法律效力,是建立在双方一致的基础上的。婚前协议是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制定婚前协议的主要目的是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和债务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等问题实现作出约定,以免将来离婚或一方死亡时产生争议。

二、婚前协议的范文是什么?

协议人(男方):姓名 年龄 岁 身份证编码

协议人(女方):姓名 年龄 岁 身份证编码

本协议经男女双方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的基础上,本着为家庭长久和睦团结,为子女的成长、教育及夫妻双方父母的赡养等提供良好的保障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1、协议时限及前提

本协议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夫妻双方产生的相关经济关系经男女双方协商处理,自本协议签订本协议起,一切经济关系从零开始。

2、男女双方经济收入分配权利及责任

(一)权利。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男女双方各自的收入(含工资、福利等一切收入)除本协议规定缴纳的费用外的资金(物品)属各自所有,一方不得干预另一方的资金(物品)使用及分配的权利。

(二)责任。1.费用。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男女双方必需每月按时缴纳(本协议内容中规定的男女双方应当承担的费用)各项公共费用,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缴纳时,需及时给另外一方说明,并明确具体缴纳时限。2.保密。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本协议中的一切内容男女双方必须做到保密,不得告知第三方。

3、协议内容

(一)公共费用。家庭所产生的公共费用男女双方各占50%,包括家庭公共积蓄金(每人每月300元,根据实际情况,经夫妻双方协商可以提高)、水电气费、卫生费、物管费、房屋维修费(水电气费、卫生费、物管费、房屋维修费等费用以实际使用为准)等。

(二)协商费用。需要协商的共同支出,请客支付的费用、人情客往费、打车费、医疗费及其他可协商支出费用,以共同协商为准。

(三)家庭生活费。家庭生活费按照人均(具体金额按照当时物价情况协商)承担,男女双方各自承担其父母的生活费等相关费用。

(四)子女抚养费。子女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生活费、抚养费、学杂费、医疗费、车船费等),按照男女双方各50%的原则支付。

(五)父母赡养费。男女双方父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生活费、赡养费、医疗费、车船费等),男女双方各自承担。

(六)房屋按揭费。房屋按揭按照男女双方各50%的原则支付。

4、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在此后任何时间可以向违约方告知,违约方应在3日内给予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告知后3日内违约方不予答复或没有补救措施,从次月起违约方在本协议中应当承担的全部费用从次月起增加1个百分点/次,非违约方减少1个百分点/次(如按揭,违约方承担51%,非违约方承担49%)。

5、争议处理

(一)对于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二)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三)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6、条款的完整性

男女双方均承认,已阅读过本协议,并同意:本协议为双方关于夫妻经济AA制的全部记载,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意向书与建议。未经双方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协议加以变更。

协议附件是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7、协议的修改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一方提出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协议的附件。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协议继续有效。

8、意外处理

(一)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男女一方出现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另一方必须及时妥善处理,若处理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时产生相关费用(以相关凭证或他人证实为准),待事件处理妥善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处理。

(二)因不可抗力等意外事故造成的对履行协议的延误或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负法律责任。

9、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协议人(男方):  协议人(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婚前协议的具体内容,对于男女双方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是可以通过签订上述协议来履行相关条款的,所以如果在协议中明确说明了一方提出离婚要无条件赔偿的情况,只要不存在违法行为就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是不是离婚了可以不给抚养费?
    在孩子缺乏独自生活能力以前,父母对孩子承担着抚养义务,需要负责孩子在生活、教育、医药及其他生活方面的费用花销。即便夫妻关系发生变化,处于离婚状态,在一定时期内这一义务仍然需要夫妻双方承担。《婚姻法》中提到“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此认为离婚了可以不给抚养费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欲知详情,接下来我们将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法律规定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


·哪些情况下可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是对有过错方的惩罚,也是对无过错方在金钱上的弥补。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可要求有过错方予以赔偿,那么具体来说哪些情况下可申请离婚损害赔偿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可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1、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


·子女亲生是法律推定,推翻需提供必要证据
    1、非婚生子女要求生父承担抚养费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那么案件事实基本能够查清,审理案件时将亲子鉴定结论直接作为判案依据,案件通常比较容易处理。但是如果对方拒绝作亲子鉴定,按照民法精神和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并不能采取强制的方式强迫其到鉴定机构进行亲子鉴定,也就是说,在对方拒绝作亲子鉴定的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证据规则,这时原告方须提供基本证据证明被...


·深圳抚养费多少钱,要给多久?
    抚养小孩既是父母的责任,也是父母的义务。如果父母感情破裂了,就有可能会离婚。如果夫妻有小孩,离婚后,小孩就会交给其中一方抚养,而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值,要根据家庭的实际经济情况来定。那么,深圳抚养费多少钱,要给多久?请看下文。 一、抚育费数额 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


·醉驾会影响子女政审
    醉驾会影响子女政审,但也要分情况。醉驾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正常情况不影响子女的政审,因为我国不实行连带刑事责任。但直系亲属如果有判处死刑的情况,亦或者正在服刑(不管是什么刑罚)、曾有危害国家安全罪、正在被立案审查的,都会影响到子女考公务员、国企以及参军的政审。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八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及处理是怎样的?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及处理是怎样的? 结婚的收入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些共同财产一般会被按照平等的原则进行分割。夫妻必定有财产,不管是一方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现行婚姻法关于财产的有关规定 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是婚姻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新修订的婚姻法对这一关...


·结婚十二年了离婚后财产怎样分割
    结婚十二年了离婚后财产怎样分割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3、离婚时,原为夫妻共...


·婚内侵权财产行为的事包括哪些
    公民通过合法途径而取得的财产属于私有财产,对这些合法的财产公民本人是享有财产权的。保护和拥有财产这事每个人在社会生活当中得以立足的根本,因为我们的社会进步本身就是以财产为支撑的,可实际上社会生活当中的财产侵权行为还比较多,而我们下面专门要了解的是,婚内侵权财产行为的事包括哪些? 一、婚内侵权财产行为的事包括哪些? 1、夫妻一方擅自处理变卖夫妻共同财产 常见的是夫妻一方擅自变卖...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