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例的内容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例的内容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法所存在的法律条款有很多种,不同的条款所涉及到的情形就会不一样 ,对于《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九条主要就是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所以《劳动合同法》不仅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也保障用人单位的合法利益。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程序包括哪些
    劳动者个人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第一、工伤认定申请表;第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第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提供的申请材料后,经核实属于受理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社会保障部门...


·泵站工程质量签定书如何书写
     在建筑工程的运营过程中,工程的质量在整个工程是尤为重要的一部分,相关工作部门应当进行严格的质量鉴定。那么,您知道泵站工程质量签定书如何书写规范吗?根据相关规定,质量鉴定书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程的概况、工程的鉴定内容以及相关鉴定依据和具体情况。 一、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是指在施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名称、规模、性质、用途、对于资金来源、投资额、开竣工日期...


·员工入职不签合同是违法吗?
    对于准备或即将实习的大学生来说,现在社会的就业或实习实在是太难找了。因此,难得找到工作,管他是什么类型什么专业,能去工作就没其他要求了,所以有些企业想为省钱而不与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最后,却害人又害己。今天,我们要跟您讨论的便是员工入职不签合同是违法吗? 一、员工入职不签合同是违法吗? 是违法的,按照法律条约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法定义务,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


·工伤认定过不了怎么办?
    工伤时常有,当工伤突发,我们所能安慰自己的便是去做工伤认定,但工伤认定过不了怎么办呢?也就是说,当受伤的人觉得自己是因工作而受伤,但用人单位觉得不是,双方对于这一认定有争议时该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一下资料为您参考。 工伤认定过不了怎么办 是不是工伤不是用人单位说了算,也不是劳动者自己说了算,而是由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认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给你申请工伤认定,你可以自己...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 1、建设依据 简要说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计划任务书和核准单位及批准文号,批准的建设投资和工程概算(包括修正概算),规定的建设规模及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的包干协议主要内容。 2、工程概况 (1)工程前期工作及实施情况; (2)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监理、设备供应商、质量监督机构等单位; (...


·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质保期标准是什么?
    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质保期标准是什么 园林绿化工程是城市规划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项目。园林绿化可以给城市增添美感,使人们的生活环境更加舒适惬意。现如今,园林绿化已经成为了城市的一个必备项目,有些园林已经成为了城市的一道风景。为了促进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政府制定了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质保期标准。我们来一起看一下吧 一、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质保期标准是什么 园林绿化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运...


·施工组织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什么
    施工组织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什么 工程施工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就是工程工人的安全问题以及工程的质量问题,其中工程的质量问题是很难进行把控的,所以在施工组织工程之前就需要做好工程的质量保证工作,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去应对可能会遇到的问题,那施工组织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什么呢? 施工组织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加强施工前的质量控制工作 1、施工前,组织技术人员认真会审设计文件和图纸...


·如果是是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是是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那也就是说,员工不存在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单位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所说的“支付1个月工资的提前通知代通知金”没有法律依据。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法律规定 《劳...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