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人身意外保险金能作为遗产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人身意外保险金能作为遗产吗?1、人身意外保险金能作为遗产被继承,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保险合同中已指定了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直接由受益人取得,而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如果保险合同中未指定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继承的程序处理。2、人身保险的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继承,取决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是否在保险合同中指定了受益人。所谓受益人是指由人身保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的,有权取得保险金的人。如果保险合同中已指定了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直接由受益人取得,而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如果保险合同中未指定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继承的程序处理。如某甲在一份以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保险合同中指定其长子为受益人,则在某甲死亡后按保险合同给付的保险金就全部应由其长子取得,而不应作为遗产由长子和其他子女平分。二、人身意外保险被继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符合的条件如下:(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很多人在世期间都会给自己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保险,且有可能会指定受益人,若是投保人因为意外死亡,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是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的,这些资金若是受益人并不直接声明放弃,那么就只能是认定属于受益人的个人财产,而不是遗产。



·自书遗嘱和非婚生子女是否能够继承遗产?
    自书遗嘱和非婚生子女是否能够继承遗产?1、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换句话说,婚生子女该有的权利,非婚生子女同样拥有。2、既然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那么非婚生子女当然享有继承权。按照《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而这里的“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在发生...


·父母再婚后的遗产继承
    父母再婚后的遗产继承,按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的条款来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情况来进行处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


·一、受害者的丧葬费、抚恤金能继承吗?
    一、受害者的丧葬费、抚恤金能继承吗? 抚恤金不是遗产,不应按照遗产进行分割,丧葬费也不应优先扣除,但可参照遗产分割原则进行处理。 1、抚恤金、丧葬费不是遗产。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


·我们知道,对于死者的遗产,一般是由继承人来继承。那要是死者生
    我们知道,对于死者的遗产,一般是由继承人来继承。那要是死者生前还有欠债上文还清呢,此时继承人是否也要继承死者的债务。接下来,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被继承人债务是否需要继承人清偿,帮助你了解相关内容。 一、被继承人债务是否需要继承人清偿 1、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


·草牧场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可以在草场的承包期限内,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草场的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用于建设等);农村集体土地(草场)所有权属于集体,任何人不能继承;这和当事人自身是否有草场无关;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包括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继承人;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均分被继承人的遗产;承包到期后,由村里收回重新发包。《民法典...


·一、夫妻财产父母继承权是怎么认定的?
    一、夫妻财产父母继承权是怎么认定的? 父母有继承权,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处理,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


·继子女可以继承哪些人的遗产?
    一、继子女可以继承哪些人的遗产? 继子女可以亲生父母和继父母的遗产,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 继子女才有继承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 1、积极条件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


·继承权丧失的概念是什么意思?
    继承权丧失的概念是什么意思? 一、继承权丧失的概念是什么意思? 继承权丧失就是丧失作为继承人的资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