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纠纷上诉状范本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离婚纠纷上诉状范本

一审法院在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后,并不是立即生效的,而是要过了上诉期,并且没有人上诉的话,那么才能生效。而在此期间要是有人上诉的话,那么一审判决就不会生效,那么这个离婚纠纷上诉状怎么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离婚纠纷上诉状

上诉人:陈,女,汉族,1981年9月12日生,住郑州市二七区村。

被上诉人:刘,男,汉族,1978年8月25日生,住郑州市区办事处村18号。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离婚纠纷一案,不服郑州市区人民法院(2006)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特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错误判决,并予以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2、诉讼费判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已无和好可能、感情确已破裂,判令离婚,错误。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于2001年恋爱至2002年4月10日登记结婚,在长达近一年的时间里,两人共同度过了漫长而又甜蜜的热恋岁月。两人从相识、相知到相爱,关系从恋人到夫妻,两人的感情也随着甜蜜爱情的浇灌,由热恋到结婚,双方相互了解,性格相投,爱好一致,自然建立了较好的夫妻感情。

登记结婚不久,即2002年4月26日,上诉人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残疾,在此情况下,被上诉人与上诉人之间的感情不但?有破裂,反而使被上诉人更加关心、爱护、体贴上诉人,双方步入了婚礼的殿堂,即2003年4月举行了婚礼,这些都是铁的事实,这些事实不会随着上诉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残疾,也不会因为被上诉人的母亲劝说被上诉人离婚甩掉累赘而改变。

被上诉人在先后离婚诉讼中,均系母亲被迫而实施,被上诉人的表里不一,内心对上诉人及和上诉人温馨浪漫的共同生活非常思念、牵挂之恋,根本不愿意弃这个以前曾经拥有温馨的家,根本不愿意和上诉人离婚,导致今天两人离婚只是被上诉人父母被迫所致,因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有很好的感情基础,双方相互思念,如果人为的把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拆散,还不如成全被上诉人和上诉人,而一审法院对此不予查明,人为的认定双方已无和好可能,感情确已破裂,显然错误,请二审人民法院查明本案事实后,予以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二、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共同债务为23876.70元,错误。

1、上诉人向其父亲先后借款共计115600元的共同债务,应依法认定。

上诉人于2002年4月26日发生交通事故,在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于2002年10月31日出院,住院治疗费104660元。发生交通事故后,被上诉人母亲看到上诉人伤情严重,就制止被上诉人不准到医院陪护上诉人,在住院期间,所交的医疗费自然只能向自己的父母借款。出院时,共向其父亲借款110000元整,而交通事故的肇事方于2003年3月26日才向上诉人赔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共计86300元。而一审判决连最起码的先后时间不予考虑,就径直对上诉人先后向其父亲陈喜拴借款共计115600元因被上诉人δ签名、系父女关系不予认定,明显错误。 2、上诉人获得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等费用系上诉人的个人财产。

上诉人因交通事故致残,且在事故中承担重要责任,获得的赔偿费用86300元仅是总费用的40%。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夫妻一方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因此,上诉人获得40%的赔偿费用应系上诉人的个人财产。而一审判决混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获得赔偿的费用86300元和共同债务115600元相互冲抵后,就是共同债务,显然错误,望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后,予以改判。

三、一审判决对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共同拥有的四层¥房因拆迁而获得的补偿费16万元的共同财产不予认定,错误。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于2002年4月10日登记结婚,俩人为了有一个温馨而又美满的家庭,于2002年10月在郑州市郑东新区栋十里铺村建设了栋 400平方米的二层¥房,该¥房系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结婚后共同建设的(有建筑许可证为证); 2005年初,因规划被拆迁,政府对该房屋补偿了16万元人民币(?平方米400元),该房屋拆迁补偿费系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共同所有。上诉人在一审诉讼中,再三申请法院对该¥房拆迁补偿进行调查,而一审法院对该¥房的建设时间、坐落λ置、拆迁时间、补偿标准、补偿费用的多少不予查明,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认定,明显错误。

四、一审判决对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举行婚礼时收取的礼钱5900元不予查明,错误。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结婚举行婚礼时,收取的礼钱5900元,系被上诉人个人占有,在一审诉讼中,被上诉人对此也予以认可,而一审判决对此不予查明,望二审法院依法查明事实后,予以改判。

五、一审判决对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分居期间所需的抚养费只字不提、人为的不予查明,明显错误。

上诉人因发生交通事故致残丧失劳动能力后,被上诉人母亲为使自己的儿子摆脱累赘,为使其再找到一个漂亮而又能干的妻子,不顾街坊邻居的劝阻和嘲笑,于 2003年6月底把上诉人驱出家门,遗弃上诉人。我国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上诉人系被上诉人的妻子,因此,被上诉人应向上诉人支付从遗弃之日起至今的抚养费,即从2003年7月1日至2006年10月31 日期间的抚养费,?月为600月,抚养费共计24000元。而一审判决对上诉人遗弃至今的抚养费不予查明、人为的回避,显然错误!请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查明事实后,予以改判。六、一审判决判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离婚后一次补偿9000元抚养费,不足以维持上诉人的正常生活,明显太低,应予增加。

上诉人发生交通事故后,致大脑偏瘫,虽伤残程度仅为八级,但劳动能力已完全丧失,现上诉人仍需要继续治疗,?一年所需费用25000元左右,而一审判决判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离婚,判令被上诉人一次性支付上诉人抚养费仅为9000元,该费用还不够维持上诉人半年生活所需的费用(含医疗费)。因此,一审判决判令被上诉人一次性支付上诉人抚养费明显太低,应予增加,或者按?年支付抚养费一次(?月按600元,?年为7200元),至上诉人再次结婚日止或恢复劳动能力日止。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明显错误,请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查明事实后,予以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此致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2006年11月27日

离婚纠纷上诉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但一般情况下都是向二审法院提出的,但法律要求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上诉期内提出,同时还必须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如何以遗弃罪起诉离婚
    我们知道,夫妻双方生活在一起,不仅仅是利益的共享,更有相互照顾的义务,当夫妻一方因为某种原因致残失去生活能力,另一方有遗弃行为的,是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另一方当事人是可以以遗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的。那么,如何以遗弃罪起诉离婚呢?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如何以遗弃罪起诉离婚 如果对方当事人有遗弃行为的,自己是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的,需...


·按照法律规定什么情况重婚?
    按照法律规定什么情况重婚?依我国法律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包括两种行为:1、是有配偶而重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2、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明知是构成此罪的界限,如果行为人是蒙受欺骗,不知道对方已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则不构成此罪。这里说的结婚既包括骗取合法...


·结婚需要什么条件?
    结婚需要什么条件? 结婚需要什么条件? ?(一)条件: 1、男女双方都自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男女双方要有结婚的行为能力。因为结婚是属于身份行为,很多国家会要求必须当事人到场。 2、要达到法定年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男性要在22周岁及以上,女性是20周岁及以上。结婚自由虽然是权利,但是必须要满足法定年龄,这属于强制性的规则。 3、符合一夫一妻制...


·自愿签订的婚姻协议违背婚姻法还有效吗
    很多人认为只要是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的内容,那么就一定是有效的,因而在签订婚姻协议的时候,往往就按照自己的想法来约定协议的内容,但这样的协议可能会违背民法典的规定,那此时自愿签订的婚姻协议还有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自愿签订的婚姻协议违背民法典还有效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立法原则,婚姻自由是一项基本原则,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双方约定一方提出离婚,该...


·三次起诉离婚还不判离婚?
    离婚,是夫妻双方处理自己感情的一种方式。之所以离婚,一般都是因为感情不存在了,破裂了,已经难以继续一起生活下去了,才不得已的选择离婚。如果上述的情况属实,那么即使有一方是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也可以起诉离婚。那么三次起诉离婚还不判离婚吗? 一、判决离婚的依据: (一)、主要事实依据: 1、双方感情是否完全破裂: 双方感情是否完全破裂是法院是否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但是不否破...


·一、犯重婚罪可以起诉离婚吗?
    一、犯重婚罪可以起诉离婚吗? 对方犯重婚罪可以起诉离婚,我国现行《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法定条件。 因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来判决离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


·夫妻离婚都想要孩子法院会如何判决如果是在离婚后双
    夫妻离婚都想要孩子法院会如何判决如果是在离婚后双方都要想孩子该怎么办呢?夫妻双方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由人民法院判决了。法院一般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进行判决的,法律了也规定了几种可以判决归谁抚养的情形:(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


·两人结婚后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随着如今男女在结婚时的价值观发生的各种各样的变化,导致离婚现象也是越来越多,加上各地房价的暴涨,使得双方在两人结婚后离婚财产怎样分配的问题上纠结不清。离婚财产到底如何分割?在这里,我们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为您做一解答,希望可以给您一点帮助。 一、婚后财产的概念 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司法解...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