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男方在结婚前买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男方在结婚前买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哪些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三、夫妻共同财产怎么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假如说房子是男方在结婚前就已经购买的,那对于房子的产权归属问题,最重要的就是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如果男方愿意的话,可以在结婚以后把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这样的话房子才是共同财产。


·房屋过户费法律法规与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产过户对于双方而言都不是小事情,所以为了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的麻烦,就必须要了解房屋过户费法律法规与一些注意事项以保证过户过程符合法律规定。我国对于过户费也有明确规定,下面和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一、房屋过户费规定 (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 印花税:房款的0...


·商品房拆迁和自建房拆迁补偿的安置方式是怎么样的?
    一、商品房拆迁和自建房拆迁补偿的安置方式是怎么样的?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市场评估价:是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


·疫情期间房贷申请如何进行?
    疫情期间房贷申请如何进行?疫情期间房贷申请应当根据金融机构所出台的具体的方法来进行,一般情况下需要首先和金融机构取得联系,得到申请表格,然后进行完整的填写,进而提交。疫情下还房贷可以根据国家的要求申请延期还款,据银保监会网消息,1月26日,银保监会下发通知,要求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指出,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


·房屋拆迁补偿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一、什么是拆迁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规定的内容有哪些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二、拆迁补偿费有哪些 拆迁赔偿费:是指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


·房子赠与合同书应该怎么书写?有书写格式吗
    房子赠与合同书应该怎么书写?有书写格式吗? 一、房屋赠与合同书的书写规则 赠与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并结合实践,赠与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赠与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地址。 (2)赠与财产的名称、种类等。如果一次赠与的财产是多种的,双方应当分别写明每一种财产。 (3)赠与财产的数量。一次赠与不同种类财产的,应分别载明每一种财产的数...


·二手房由于价格相对比较低廉,而且很多情况下,在购买二手房的时
    二手房由于价格相对比较低廉,而且很多情况下,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二手房当中的家电等都是一应俱全的。正是因为这样,所以目前各省的二手房交易市场还是非常的火爆的。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像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这些证件必须要审核清楚。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办二手房过户和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办二手房过户和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二手房办理土地使用证所需材料 1、土地分割转让...


·哪些二手房合同无效,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
    哪些二手房合同无效,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一、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


·安置房不管是在发放还是日常购买过程当中,必须有着严格的购买流
    安置房不管是在发放还是日常购买过程当中,必须有着严格的购买流程和选房流程,否则的话,在安置房购买过程当中,就会造成一定程序上的混乱。其实对我国公民来说也是如此,即使您购买的是安置房,但是对于房子的性质和其他方面毕竟都是有所要求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安置房选房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一、安置房选房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