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弃婴儿是犯罪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遗弃婴儿是犯罪吗

一、遗弃婴儿是犯罪吗

对婴儿有抚养义务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遗弃婴儿,涉嫌构成遗弃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婴儿属于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抚养义务的人而不抚养,就可能构成遗弃罪。如果将婴儿放在不能获得救助的地方,如山沟里,还涉嫌故意杀人罪。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就不会发生遗弃的问题,也就不构成犯罪。

二、遗弃罪立案需要什么条件

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

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减刑最多减多少
    法律会给予犯罪分子改过的机会,在监狱中遵守规定,认真改造,有良好的认罪态度、改错态度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就算已经得到判决,也是有可能获得一定的刑期减免的,具体的方式多种,包括假释、减刑等。今天主要来讨论减刑的问题,人们可能会有疑惑,减刑制度的存在看似很容易让犯罪分子逃脱刑罚,毕竟刑期是有限的,减着减着可能就没了,然而并非如此,减刑是存在着一定上限的,而且获得减刑也是有一定条件的...


·集资诈骗罪既遂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
    集资诈骗罪既遂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滥伐林木罪面积是多少
    在生活中,砍伐树木的现象随处可见,但您是否知道,砍伐树木达到一定标准,就成了滥伐林木了,是一种违法行为了。国家为此是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接下来就让我们带你了解一下滥伐林木罪面积的相关知识,详细请看下文。 一、滥伐林木罪面积一般是多少 滥伐林木数量较大是构成滥伐林木罪的要件。 根据《关于办理盗伐溢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数量较大的起点,在林区,滥伐一般可掌...


·刑法数罪并罚的原则是什么?
    刑法数罪并罚的原则是什么?根据《刑法》第69条的规定,数罪并罚的原则有以下几种:1、吸收原则我国《刑法》第69条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


·告诉才处理罪行有哪些?
    告诉才处理罪行有哪些? 一、告诉才处理罪行有哪些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普通)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刑法上所说的告诉才处理,是指只有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对犯罪分子追究刑...


·律师应该怎样进行涉税犯罪辩护
    律师应该怎样进行涉税犯罪辩护?一、不要以司法竞技的方式展开辩护司法竞技是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重要理念,其是将诉讼视为在中立法官主持下诉讼双方进行的竞技,目的是通过双方当事人的充分对抗以达到发现事实真相,这被称之为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精髓之一。从辩护的角度看,司法竞技式的辩护就是主张辩护律师与公诉人之间相互竞技,希望通过与公诉人之间的充分直接的对抗来获得胜诉。因为这一辩护方法能够...


·盗刷信用卡是什么罪名?
    关于银行卡盗刷的处理是怎样的如果是盗窃并使用的,涉嫌是盗窃罪。(注意刑法196条最后一款)盗窃罪数额较低就可构成。如果是伪造信用卡的,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比如捡到别人的信用卡使用的),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冒用信用卡,数额达到5000元构成犯罪)。《刑法》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