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有哪些?

第一,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广泛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即可以是婚前的个人财产,也可以是婚后所得的财产。在财产的种类上也没有任何限制。除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所涉及到的财产种类外,还包括一切可以取得收益的财产和财产权利;

第二,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的时间界定,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约定共同财产的时间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后,也可以对已经约定的财产根据夫妻双方的一件重新约定,没有严格的时间规定;

第三,约定形式的多样性。即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形式;

离婚后财产赠与的情况是怎么认定的?自然增值属于共同财产吗?

第四,契约优先性。在这里,对夫妻财产的约定,国家法律也采取的是契约优先的原则。即有契约依契约,无契约依法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或妻的个人财产首先取决于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

第五,约定财产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和处理应当基于实际情况来进行,如果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向司法机关咨询办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公平平等的分割处理,而对于一方财产是不只可以进行分割处理的。


·很多离婚的夫妻而且有孩子的
    很多离婚的夫妻而且有孩子的,最大的纠纷问题莫过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用尽一切办法,那么同样的,没有孩子抚养权的需要支付抚养费,一直到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如果想给清一次性抚养费大概多少钱呢?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因此,律师应注意,在书写离婚协议中,如果没有把教育、医疗费用单独列出,抚养费一般会被法院推定为包括教育、医疗费用在内的。但...


·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律师代理可以吗?
    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律师代理可以吗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 应当指出,这里面的工资包括指工资总额。根据国家财产局一九九O年第一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工资总额包括: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


·一、离婚抚养权变更律师办理都?
    一、离婚抚养权变更律师办理都有哪些规定变更相关的抚养权案件,需要符合以下的相关条件。(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符合以上变更抚养权情形了,那么...


·离婚时男方如何争取女儿的抚养权
    离婚男方如何争女儿的抚养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相关规定,离婚男方想要争夺女儿抚养权的可以从一些有利条件上准备证据,有利条件包括:女方经济窘迫、患有疾病不利于孩子成长、母亲责任意识不强、男方可以出具自己已经绝育或是丧失生育能力,还有就是女方还有其他的孩子,而男方只有这一个女儿。再有一种情况就是女儿已经八周岁以上,自愿跟父亲一起生活。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


·非婚生子女法定看护人是怎么规定的?
    非婚生子女法定看护人是怎么规定的? 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律制度。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


·刚结婚就离婚彩礼钱可以退?
    一、刚结婚就离婚彩礼钱可以退?刚结婚就离婚彩礼钱不可以退,因为从本质上来说的话,如果是婚前所取得的彩礼,那么就应当是属于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彩礼原则上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范围,如果离婚不予返还和分割,有三种例外情况,需返还彩礼。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第二,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双方并未共同生活的;第三,婚前给付导致婚后生活困难的。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


·起诉离婚的时候被告不出席怎么办
    在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到了开庭的时间,则就需要原告方和被告方都能够出庭,这样才能对案件事实调查清楚,也是有利于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的。但实践中,起诉离婚的时候被告不出席应该怎么办才好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起诉离婚的时候被告不出席怎么办 起诉离婚时,原告和被告一般都必须亲自到庭。如果被告不出席,法院会公告对被告采取拘传的措施。法院拘传被告还是未到...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