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道路交通事故怎么救援有哪些内容?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非道路交通事故,顾名思义就是在非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而非道路大致可以分为9类,可是发生非道路交通事故怎么救援呢?其实这里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保险公司理赔。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非道路交通事故怎么救援
非道路交通事故应当由公安派出所处理或出具事故证明,保险公司应当理赔。交强险没有规定非道路交通事故就不予赔付且按照现行交通安全法法律以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立法的原则就是以人为本,因此在你发生的事故中不可能你没有责任,保险公司就是投保时催你交钱,在事故发生后以种种理由不想赔钱。如果上法院的话,可以你请律师为伤者起诉你和保险公司,当然因为是你请的律师总要为你说话,让你减少损失,最大可能让保险公司赔给伤者。
凡乡、村自行修建的道路(机耕道)和自然通车形成的道路以及住宅楼群道路、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道路、厂矿企事业专用道路以及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建道路等,均不属于法定道路.在这些路上发生的车辆事故(非道路交通事故),也不属于道路交通管理范围,公安交警部门不具有法定管理的职权.非道路范围包括:
(1)自建自管未列入规划的城市巷弄或村间路,或者称自行修建并自行负责管理的路面;
(2)用于田间耕作的农村铺设的水泥路、沥青路、砂石路等机耕路;
(3)村民宅前宅后建造的路段或自然通车形成的路面;
(4)封闭式住宅小区内楼群之间的路面;
(5)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路面,厂矿、企事业单位,火车站、机场、港口、货场内的专用路面;
(6)撤村建居后尚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的路段;
(7)凉晒作物的场院内;
(8)断路施工而且未竣工或已竣工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的路段;
(9)其他未列入公共交通管理范围的路段。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交通事故定是发生在法定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凡乡、村自行修建的道路和自然通车形成的道路以及住宅楼群道路、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道路、厂矿企事业专用道路以及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建道路等,均不属于法定道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1)比照道路交通事故案进行调查、取证
(2)进行事故认定
对非道路交通事故,应进行责任认定,形成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对事故进行成因分析,并告知当事人其损害赔偿可由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3)对当事人的处罚不能适用交通管理法律法规
事故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也可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损害赔偿应当按照《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处理。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非道路交通事故怎么救援的知识,主要介绍了它的注意事项以及非道路的常见的9类分类,交通事故越来越普遍,提醒您在非道路发生交通事故也不要慌张,尽快想办法合理解决,


·摩托交强险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摩托交强险赔偿的范围有哪些?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那么摩托车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呢?我们为您答疑解惑。摩托车交强险赔偿范围主要是指被保险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


·一、交通事故中未成年人有残疾赔偿金吗?
    一、交通事故中未成年人有残疾赔偿金吗?交通事故造成未成年人残疾的当然有残疾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生活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门在处理的时候,会根据实际情
    生活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门在处理的时候,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查清楚以后,对交通事故中的各方下达事故认定书的,其实,在以往处理醉驾的交通事故中,也不一定醉驾的司机都是要承担全部的责任的,交警部门是需要时间调查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交通事故对方醉驾交警一直不下事故认定书是为什么? 一、交通事故对方醉驾交警一直不下事故认定书是为什么? 交通事故认定书下不来的原因一般是: ...


·交通伤残鉴定费用谁出?
    交通伤残鉴定费用谁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


·房屋买卖要交哪些税费
    现实中,房屋可以通过继承、买卖、赠与等方式进行转让,而在不同情况下进行房屋转让的,此时需要当事人交纳的税费是不同的。那么房屋买卖要交哪些税,而要是房屋赠与的话又要交哪些税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买卖要交哪些税 买方: 房屋登记费:80元/套,手续费:3元/平方米,印花税:0.5‰+5元/证,契税:首次购房1%、非首次购房1.5% 卖方: 营业税:...


·醉驾是这几年来发生频率越来越高的一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它不
    醉驾是这几年来发生频率越来越高的一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它不仅是驾驶司机对自己生命安全不负责任的行为,还是一种严重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负责行为。醉驾已经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甚至有的人还无证醉酒驾驶,给道路安全埋下的一颗隐形炸弹却不自知,钻空子地认为没有驾照不算醉驾,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是否没有驾照不算醉驾。 是否没有驾照不算醉驾吗?会怎么惩罚? 处1000元以上2000元...


·高空坠物损伤车辆有谁赔偿?
    高空坠物损伤车辆有谁赔偿?由该小区楼栋的所有人承担连坐责任,进行赔偿。2010年生效的《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由于可能加害者涉及楼内多数邻居,这一法条也被人形象地称为“高空抛物连坐”。“抛掷物致人损害的纠纷中,建筑物使用人并非实际侵权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人伤是否合理?
    一、道路交通事故人伤是否合理?道路交通事故人伤垫付是不合理的,因为费用的确定必须等到交警确定责任之后才能够计算出来的。1.首先不管当时情况如何,迅速报警并寻找目击证人(或留下目击证人的联系方式),然后向交警准确简洁的描述下事发经过,能很明确指出对方的违章行为就及时指出,不能指出的就让交警判断,切勿话多,描述含糊。2、无论对方伤有多重,120没来前不要动伤者或试图去搀扶,简单询问...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