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有什么用?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有什么用?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有什么用?

1、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2、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如果不经版权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

3、 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同时,国家权威部门的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4、 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5、 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6、 在进行软件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7、申请人可享受《产业政策》所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

二、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4、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5、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6、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7、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8、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转换成另一种自然的权利;

9、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10、软件著作权人可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11、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12、自然人著作权的保护期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13、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14、第四是对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的权利给予保护.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具体申请和办理情况,对于相关事项的认定,还需要结合实际的软件著作权开发实际而定,当事人在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后,可以依法享受上述规定的权利,并发现著作权的相关作用。


·专利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专利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如果准备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请申请人准备如下申请资料: 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供下述资料: 一、专利办理的基本材料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全称)、地址、邮编;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3、发明人(自然人)的姓名、地址、邮编; 4、办理该发明专利申请的联系人的电话、传真、联系地址。 二、办理委托手续(单位盖公章或自然人签名...


·商标侵权的表现方式有哪些
    商标侵权的表现方式有哪些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商标使用形式,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主要表现形式:(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具体包括四种情况: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的;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现在国家为了方便软件所有者能够便捷地就能登记其著作权而专门规定软件著作权的手续流程,只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并符合条件就可以非常顺利地获得该软件的著作权,但是很多人因为没有经验而依然对申请著作权的流程表示不清楚,下面一起来看看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流程: 一、网上填写申请表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ccopyri...


·专利法的强制许可条件包括什么
    专利法的强制许可条件包括什么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的相关规定,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后,如果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专利法规定了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的三种情况是:(1)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


·商标权侵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商标权侵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一、商标权侵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一)假冒或仿冒行为 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这类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商品经销商,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实施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都构成侵权。只是在行为人主观上是善意时,可以免除...


·商标权包括哪些权利
    商标权包括哪些权利商标所有人在成功的申请了注册商标后,就会成为商标权人,此时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也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那么您知道商标权包括哪些权利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商标权包括哪些权利 1、占使用权。商标一经国家商标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商标权人即享有在一定范围内对其注册商标完全的独占使用权。所谓独占使用权,就是指他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


·侵犯商标专用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侵犯商标专用权诉讼时效是多久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并没有对侵犯商标权的诉讼时效作明确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


·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包括哪些
    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包括哪些 一、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包括哪些 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2.科学发现。 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如果是进行智力活动的工具、设备、装置等产品...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