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效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无效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1、男女双方非自愿离婚。《婚姻法》第31条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离婚必须是出于双方自愿。也就是说,夫妻确有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意,其意思表示是真实的,不是虚假的。如果是由于一方受另一方或者第三人的欺诈、胁迫等而违心地同意离婚的,将视为离婚无效。2、因逃避债务或为买房等而假意离婚。伴随着离婚案件的增多,“假离婚”的现象也呈增长势头。有些人借助当前较为便捷的离婚程序,通过“假离婚”恶意规避法律,逃避债务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恶意以离婚为借口逃避债务的,将视为离婚无效,法院对提出的离婚请求不予支持。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的离婚无效。这主要是考虑妇女、儿童的权益,在女方怀孕期间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或者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若有特殊情况,如女方受孕是与他人通奸所为,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可以受理男方提出的离婚请求。女方在怀孕期间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或者分娩后一年内,不妨碍其有权提出离婚的请求。如果在女方无过错的前提下,男方提出的离婚法院不予支持和受理,即使是私下离婚,这样的离婚也是无效的。4、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为了保证离婚的真实性,当离婚协议违背自愿原则和合法原则下是无效的,大家都知道办理离婚手续的前提要求就是夫妻双方是自愿进行离婚的,如果夫妻双方中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如神志不清的精神患者,他们离婚就谈不上自愿二字这样的离婚也就无效,还有如果夫妻双方之间感情尚未破裂,一方对另一方还有感情,或者一方进行威胁或者欺诈的行为骗取离婚的,法律判定为无效离婚。二、夫妻离婚时哪些情况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财产,则对那些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的一方有失公平。如果双方约定只是针对婚前财产,或者约定婚后财产为共同所有,则不适用该条规定。因为,如果未约定夫妻婚后财产分割的方式,夫妻婚后的财产大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则不会出现对一方不公的现象。其次,请求方必须付出较多家庭义务。首先,这里的义务是指家庭义务,也就是“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夫妻和家庭生活方面的义务。如果是其他方面的义务,则不适用这里的补偿规定。其次,对家庭义务付出较多。如果双方付出基本相等,也就不存在谁补偿谁的问题。最后,需要在离婚时提出。此处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只能在离婚时提出,不能是离婚之前,也不能是离婚之后。夫妻离婚后一年内,如果是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需要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并且需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有可能重新分割财产。如果是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可以在发现后两年内提出分割财产的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判决书最快多久下?
    一、离婚判决书最快多久下? 离婚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普通的一审程序,可能会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送达判决书;如果是简易的一审程序,可能会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送达判决书;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的区别在于,普通程序的审判庭由三名法官或陪审员组成,简易程序的审判由一名法官独任审理;如果是二审程序,可能会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送达判决书。 相关法律规定: 《民...


·离婚时没有写清楚孩子谁抚养怎么办
    离婚时没有写清楚孩子谁抚养怎么办 现在有很多夫妻因为一些原因导致离婚,离婚不仅仅是离婚双方两个人的事,还涉及到财产的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很多夫妻在离婚时会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作出解决,如果离婚时没有写清楚孩子谁抚养,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话就应该向法院起诉。 一、起诉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离婚协议的公证效力是怎样的
    不少夫妻在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后,往往还要讲协议书办理公证。那么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呢?而离婚协议在公证之后是否还能反悔?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这两个问题。一、离婚协议公证还能反悔吗离婚协议书一旦经过公证,那么它的真实合法性就得到了法律的认可。离婚协议书公证后,如果一方反悔,要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更改,如果另一方同意更改的,双方应当将重新签署好的离婚协议书到公...


·非婚生子女可以要抚养费吗
    现实中,很多人认为非婚生子女的权利是不受保护的,毕竟这种子女是见不得光的。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即使作为非婚生子女,其合法权益也是受法律保护的。那么实践中,非婚生子女可以要抚养费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非婚生子女可以要抚养费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


·抚养费的数额如何确定?
    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七条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


·未婚分手孩子归谁抚养?
    随着现在年轻人的想法越来越开放,也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有还没结婚但已经生下孩子的情况,有的也许后续选择结婚。但是,也有还没结婚但是有一方就提出分手的情况。那么未婚分手孩子归谁抚养呢?现在,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确定抚养权的方式 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原则上男女双方协商,由谁抚养。男女双方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于子女抚养产生纠纷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


·股东转让股权是否需要妻子同意?
    股东转让股权是否需要妻子同意? 一、股东转让股权是否需要妻子同意 在性质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当夫妻一方单独处分该股权时的效力认定在实践中并不统一,查阅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中发现,不同的审判庭室就此性质的认定也意见纷呈,当然个案的情形并非同构,其中就第三人是否善意的认定也属于重要的考量因素,但其中的裁判倾向性所依据的理念差别较大亦属明显,其中裁判观点如下:在双方当事人之间...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一方不履行怎么办?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一方不履行怎么办? 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人认为,既然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那在一方不按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就行了,没必要再起诉。笔者认为,离婚协议对当事人存在法律约束力并不代表其具备当然的法律效力。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仅对其进行的是形...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