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聚众斗殴怎么争取缓刑?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聚众斗殴怎么争取缓刑?

?一、聚众斗殴怎么争取缓刑?

判刑三年以下,可以争取缓刑。

此外犯罪嫌疑人可以通过自首,积极赔偿,取得对方谅解的方式,去争取缓刑的机会。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聚众斗殴缓刑几率大吗?

聚众斗殴罪判处缓刑的可能性大不大,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如果犯罪情节比较轻的,是有可能判处缓刑的。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关于聚众斗殴罪的认定标准,相关司法解释中有明确规定。

(一)聚众斗殴罪是指拉帮结伙,人数一般达三人以上,有聚众斗殴故意的互相殴斗的行为。

(二)聚众斗殴通常表现为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其他不正当动机而成帮结伙地斗殴。

(三)“聚众”是指为实施斗殴而聚集三人以上的行为。

(四)双方均有互殴的故意,斗殴时一方达三人以上,一方不到三人的,对达三人以上的一方可以认定为聚众斗殴,对不到三人的一方,如果有聚众行为的,也可以聚众斗殴罪论处,如果没有聚众行为的,不以聚众斗殴罪论处,构成其他罪的,以其他罪论处。

(五)一方有互殴的故意,并纠集三人以上,实施了针对对方多人或其中不特定一人的殴斗行为,而对方没有互殴故意的,对有互殴故意的一方也可以认定为聚众斗殴。

(六)一方有互殴的故意,纠集三人以上对另一方进行殴斗,另一方开始没有互殴的故意,但在事态发展过程中产生斗殴故意并纠集多人以上进行互殴的,对双方均可以认定为聚众斗殴。


·被监视居住属于无罪吗?
    被监视居住属于无罪吗监视居住的人,可能有罪,也可能无罪。任何人未经法庭审判,不得认定其有罪。在司法实践中,被监视居住的人,也有最终被判无罪的。监视居住适用于审讯期间,如果侦查机关认定其涉嫌犯罪,同时认为其罪行较轻,一般是改为取保候审,即放人回家等待审判;如果认为其罪行较重,一般是改为刑事拘留,直到逮捕。即把人关到看守所。因此监视居住只是强制措施之一,最终当事人是不是有罪,还要由...


·判死缓后被执行死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判死缓后被执行死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死缓其实也就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般会根据罪犯在死缓期间的具体表现,来做出下一步的处理,其中有被核准执行死刑的,也有得到减刑的。因此被判死缓之后并不代表一定死不了,那要是判死缓后被执行死刑的话此时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行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判死缓后被执行死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1、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


·深圳最新非法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集资诈骗在近年来呈现高发状态,并且由于集资诈骗的手段令人难以防范,许多投资者在集资诈骗中遭受到巨大的经济损失。集资诈骗是一种违法行为,只要集资诈骗的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就会构成犯罪。那深圳最新非法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深圳最新非法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条文]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手机会泄露个人信息这犯了什么罪
    现代社会里面经济的发展十分迅速,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变得频繁,通讯工具的发展越来越快,因此手机也就成了获取个人信息的一种途径,手机会泄露个人信息以及会犯侵犯个人信息罪,在有相应的刑罚时也会附加罚金。下面我们一起介绍相关内容。 一、手机会泄露个人信息的途径 第一是软件监管不力。目前,国内Android市场用户获取软件的途径不一,难免鱼龙混杂。Android软件二次开发者本身也...


·2023贪贿犯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2023贪贿犯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贪贿犯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贪污罪的立案标准 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二)贿赂罪的立案标准: 《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


·强奸罪应立案的情形有哪些?
    强奸罪应立案的情形有哪些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2)奸淫不满14周岁少女的。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少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二、在我国强奸罪有哪些特征(1...


·盗窃罪最高刑期是多久 如何认定为盗窃罪
    生活中经常都会看到一些盗窃犯罪,而一旦认定盗窃行为构成了犯罪的话,那之后就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我国法律中规定盗窃罪最高刑期是多久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盗窃罪最高刑期是多久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有哪些附带民事诉讼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这种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被告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在刑法上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在民法上又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有哪些 《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明确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