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样的合同必须是书面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什么样的合同必须是书面虽然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形式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但实际上法律法规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并不少,我们这里举几个例子:《民法典》251条规定的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但是此处还有一个补充规定,即租赁期超过6个月而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的话视为不定期租赁,238条规定的融资租赁合同,270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合同,330条规定的技术开发合同,342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合同;民法典138条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41条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予、抵押合同,185条规定的抵押合同,210条规定的质押合同等等。二、合同形式在什么时候约定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依法成立的受法律保护。合同的形式,是指作为合同内容的合意的外观方法和手段,是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的口头形式指当事人只有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合同形式。口头形式优点在于方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口头形式适用于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关系。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以合同书或者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等各种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合同。书面形式有利于交易的安全,重要的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合同采用何种形式,可由当事人签订合同之前约定。现代各国对合同形式采用以不要式为原则,一般不加限制,法律只规定特定种类的合同必须具备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此外,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我国法律有要求,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什么意思?
    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什么意思?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就是合同因相关原因导致无法履行的时间,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事由,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其中,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为合同的绝对终止,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清灭、解除、终期届至等为合同的相对终止,即合同履行效力的消灭。二、具体可以导致合同效力中止的情况1、清偿清偿...


·个人纯手写的合同有效吗?
    个人纯手写的合同有效吗?个人纯手写的合同有效。手写的合同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不损害他人利益等的情况下就会生效。《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


·合同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合同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合同诈骗罪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合同诈骗罪的相关规定 1、刑法规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合同法违约金可要的比例是否有统一的规定
    合同法违约金可要的比例是否有统一的规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占总金额的百分比,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


·没签合同对方毁约了怎么办
    没签合同对方毁约了怎么办 一、没签合同对方毁约了怎么办 双方虽未订立书面合同,但一方履行主要合同义务为另一方所接受的,视为合同已成立。当事复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制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如果合同对方违约怎么赔偿 1、依据当事人是否有约定违约金,分为约定赔偿和法定赔偿 约定赔偿包括两种情形:当事...


·肉类购销合同范本需要注意什么
    肉类购销合同范本需要注意什么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肉类的食品对于我们日常生活并不陌生,很多时候我们的食品都需要肉类,而购销合同也有相关肉类的合同,法律也有相关的规定以及要求,那么肉类购销合同范本也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我们需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为您简单说明一下。 肉类购销合同 甲方(购买方):乙方(供货方): ...


·铝单板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铝单板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铝单板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工程施工所需的 ㎜厚铝单板( 牌)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 1、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产品的材料、颜色以施工图及现场实际情况为准。铝单板所使用铝基材为1100h24,厚度为 mm(不含粉末喷涂厚度);加强筋为...


·不动产抵押未成立则抵押合同有效吗
    不动产抵押未成立则抵押合同有效吗 一、不动产抵押未成立则抵押合同有效吗? 不动产抵押未成立的情况下抵押合同是无效的,不动产抵押成立的时间以登记时间为准,未办理登记的,不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四百条 【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