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按揭买房要注意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如今,我国很多地区的房价都是居高不下,面对这种情况,各地政府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而对于购房者来讲,此时就会选择按揭买房,这样还能买的起房屋。但是按揭买房不注意其中的细节,就会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么您知道按揭买房要注意什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按揭买房要注意什么
1、借款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
银行贷款一般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2、贷款后出租住房要告知承租人。
当购房者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子时,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
借款合同和借据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都比较长,购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这些合同,还要认真阅读这些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4、提前还贷不要忘记要回保险费。
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后购房者千万不要忘记到保险公司退还提前期内的保险费。
5、贷款偿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
还清贷款后,一定要拿着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房产的权利证明前往房管部门撤销抵押。
6、还贷有困难先求助银行。
借款期内如果出现还贷困难,一定不要忘记向银行求助,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如果之前记录良好,银行通常会受理延长借款期限。
7、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是以公积金账户的余额确定额度,如果公积金账户余额为零,那么是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的,所以贷款买房前不要随便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按揭买房的条件
1、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应该对自己目前的经济实力、还款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同时对自己未来的收入及支出做出正确的、客观的预测。一般来说,要从自己的年龄、学历、所从事的职业的行业前景、单位性质等因素分析自己的预期收入趋势,同时兼顾未来大额支出因素后,才可谨慎地确定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设计还款计划,并适当留有余地。
2、办按揭要选择好贷款银行。对借款人来说,如果您购买的是现房或二手房,可以自行选择贷款银行。按揭银行的服务品种越多越细,您将获得灵活多样的个人金融服务,以及丰富的服务与产品组合。如工行上海分行推出了一系列新举措,取消公证环节、取消部分职业收入稳定、偿债能力强的客户群体的借款人收入证明,为借款人调整贷款期限、允许借款人变更抵押物、变更房地产权利人等。
3、要选定最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目前基本上有两种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方式:一种是等额还款方式,另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借款人若采用等额还款方式,在整个还款期的每个月份,还款额将保持不变(调整利率除外),在还款初期,利息占每月还款总额的大部分。随着时间的推移,本金逐渐摊还,贷款余额逐渐减少,由此应还利息不断降低,还款额中利息的比重将不断减少,本金比重将不断增加。而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其本金在整个还款期内平均分摊,利息则按贷款本金余额逐日计算,并与本金一起偿还。对于借款人来说,每月还款额在逐渐减少,但偿还本金的速度是保持不变的。对于每个借款人来说,在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时,要先对两种还款方式进行了解,确定最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因为还款方式一旦在合同中约定,在整个借款期间就不得更改。
4、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银行一般要求借款人提供经济收入证明,对于个人来说,应提供真实的个人职业、职务和近期经济收入情况证明。因为如果你的收入没有达到一定的水平,而你没有足够的能力还贷,却夸大自己的收入水平,很有可能在还贷初期发生违约,并且经银行调查证实你提供虚假证明,就会使银行对你的信任度大大降低,从而影响到自己的贷款申请。
5、提供本人住址要准确、及时。借款人提供给银行的地址准确,就能方便银行与他的联系,每月能按时收到银行寄出的还款通知单。此外,特别提醒借款人注意的是,当您搬入新居,一定要将新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及时告知贷款银行。不然,借款人一旦接不到贷款银行的有关通知,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6、确定产权人时要考虑到退税。根据有关规定,对于1998年6月1日以后购买商品房的个人,可享受个人所得税计征税基抵扣。由于抵扣的对象只限于房产证上列举姓名的房屋产权拥有者,所以对于每个家庭来说,要慎重确定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利人(购房人),不要因为买房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家庭成员的退税问题,而到贷款手续办完、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再提出增加房地产权利人(购房人),这时,操作的难度就大了。
7、每月要按时还款避免罚息。对借款人来说,一旦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就应该在签约的一个月内,将首期还款足额存入您指定的还款账户中,供银行扣款,因为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您就进入了还款期,每月应按约定还款日,委托贷款银行从自己的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上自动扣款,对借款人来说,必须在每月约定的还款日前注意自己的还款账户上是否有足够的资金,防止由于自己的疏忽造成违约而被银行罚息。
上文,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按揭买房要注意的内容,同时还为您提供了按揭买房条件的知识,帮助您进行详细了解。如今,很多人购房都是选择按揭的方式,此时会涉及到很多内容,这就需要购房者在办理按揭购房手续的过程中多多注意相关问题了。



·新婚姻法中房产是怎么分割的
    新婚姻法中房产是怎么分割的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


·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的处理
    1.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1)“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形分析。   出卖人具备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而不订立,能否判决当事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   一般认为,有效成立的合同应当被实际履行,除非存在履行不能的情形。有观点认为,应当“要求...


·驻马店买房子首付多少钱一平?
    驻马店买房子首付多少钱一平? 驻马店买房首付:1,首次使用公积金,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房屋总价的20%。个人首套房购房建筑面积大于90平米的,最低首付30%。个人按揭二套房的,最低首付40%。2,个人银行商贷住宅房的,首套房首付最低30%,二套房首付最低40%。3,个人银行商贷商业房的,首付最低50%。二、首付不够怎么办?1.巧妙使用住房公...


·农村房产分割协议书范本?
    说到房产分割,包括了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遗产继承中的房产分割等等,在不同的情况下进行房产分割,之后签订的协议是不同的。今天我们一起来说一说这个农村房产分割协议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范本 农村房产分割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岁,_________族,_________(职业),_________人,现住_...


·一房数卖的商品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一房数卖的商品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一房数卖的合同效力需要根据下列几种情况来分别判定: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前后两个买受人享有的请求权性质是不同的:后买受人因其债权已得到满足,已经是该房屋的所...


·二手房购销合同可以贷款么?
    我们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会和房产中介签署购销合同,来确定达成买卖关系。房产购销合同是重要的凭证,那么二手房购销合同可以贷款吗?有哪些方式呢?我们就这些常见的问题,整理了相关资料,让我们一起通过下文做一个了解。 二手房买卖合同能贷款的,有下列贷款方式: 一、商业贷款 商业房贷是指在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时,您可以您所购住房抵押,或以您自己或者第三人所有的其他财产作为抵押物(质物),...


·父母去世房子第一继承人是谁
    父母去世房子第一继承人是谁 一、父母去世房子第一继承人是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答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


·太原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太原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拆迁是热点也是焦点,拆迁问题处理不好容易激发矛盾。矛盾的产生多数都是拆迁户对于拆迁补偿的标准不满意,从而拒绝拆迁。地区间的差异以及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拆迁补偿标准也不同,像太原这类大的城市拆迁标准高,同样也使得当地拆迁的居民想获得一笔巨额拆迁补偿款。接下来,您就和我们一起了解下太原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太原市房屋拆迁补偿1、征收住宅可换房,...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