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偿债风险该如何防范?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偿债风险该如何防范?

(一)确定最佳的资产负债率

既然是举债经营,就必然涉及偿债问题。现实经营活动中,也存在偿债得不到履行的现象。对举债经营企业而言,要降低偿债风险,最直接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企业的债务本息控制在偿债能力范围内,为此需要为企业确定一个最佳的资产负债水平。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多大才算是合理,主要取决于企业价值的大小。企业价值高,一方面表明企业盈利水平高、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偿债资金多,另一方面也说明在银行的信誉高、获取银行贷款的可能性大、偿债能力强。

(二)建立完善的偿债保障机制

1、事前保障就是要防止偿债危机的出现,主要包括:

(1)负债企业对债务任务的自动履行。

法定的企业控制权转移是自我履行债务的核心。

(2)抵押和担保。

抵押和担保是最原始的偿债保障机制,当其他保障手段不健全或不可获得时,或者当事人认为其他保障手段成本太高时,抵押和担保是一个简易的选择,银行贷款和公司债券都可以将抵押和担保作为重要的偿债保险机制。

(3)债权人的审慎和信用配给机制。

由于信息高度不对称等原因造成了借贷市场的特殊性,即贷款人不能单纯凭价格来作决策,并不是谁给的利息率高就借钱给谁。在进行信贷决策时,需要贷款人建立风险评估和信用评价制度,资产质量好、偿债风险低的借款人,即使提出的利息率低,应比资产质量差但利息率高的借款人更容易借到钱,这样才会使债务的履行有可靠的保障,而且,债权人往往还要根据调查,在不同类型的借款人合理地分配资金,以使风险最低、收益最大。

(4)限制债务期限和债务资金的用途。

如果债务期限短,并用于流动性较强的资产,风险就比较小,而且在一段较短时间内,负债企业的资产结构和资产价值不至于发生很大的变化,有利于债权人对偿债风险的掌握。

(5)对企业和企业经营者行为的限制,甚至债权人有限介入企业管理。

对企业和企业经营者行为的限制,从根本上说源于债权人的审慎和信贷配置,主要是银行针对长期贷款的保障手段。长期贷款一般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数额较大,而风险又大且缺乏流动性和可转换性,难以通过抵押和担保来获得偿债保障,所以贷款人选择的保障机制主要是对企业和企业经营者行为进行限制。

2、事后保障是指当企业出现偿债危机时对债权的保护措施。与事前当事人的主动防范相比,事后的保障机制更依赖于强制性的法律程序。事后保障主要包括:

(1)自发性和解与结算。

当企业出现偿债危机时,债权人可同负债企业达成和解协议。这是一种“私了”。自发性和解与结算是事后保障机制中内容最丰富也最灵活的方式,容易将清算与重组有机地结合起来,如折扣和以多种形式偿还债务、对部分债务进行延期处理或对部分债务本息进行豁免、变更证券种类和条款等。这种保险机制可免去冗长的法律程序。

(2)破产清算与重组。

一般地说,破产清算只有部分资产能得到偿还,其余部分则血本无归。重组可使企业仍作为一个整体保存下来,但资本结构会变动,债权也会受到影响。破产制度提供清算与重组两种方式,如果重组计划不能被接受就必须进行清算,这是债权在破产机制中得到有效保障的基础。

(3)承担无限责任。

由于破产制度对债权提供必要的保障,也使债务人获得了豁免与“解脱”,所以企业有可能利用这种“解脱”来算计债权人。尽管各种事前保障机制的设计越来越复杂,企业可以在清算能力没有保障的情况下不负责任地借款,或欺诈性地将财产转移并使企业破产逃债。


·借钱不还起诉后不还怎么办?
    借钱不还起诉后不还怎么办?在借款纠纷中,欠款人到期不履行还款的义务,借款人可以通过诉讼来保证自己的利益。那么借钱不还起诉后不还怎么办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借钱不还起诉以后还是不还怎么办的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一、借钱不还起诉后不还怎么办法院对借款纠纷进行判决以后会出具一份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要受到民事判决书的约束。如果欠款人在判决以后...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如何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如何承担 一、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如何承担 夫妻一方如果不幸死亡,其欠的债由谁来还,通常人们会认为应该由其配偶或者其子女、父母来偿还,其实这都不对,法律是不支持父债子还或者子债父还的。 夫妻一方死亡后其债务如何处理,首先要弄清楚这个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应当有夫妻共同承担,如果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那就可以...


·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只要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就会被认定为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属于性质非常恶劣的金融诈骗犯罪,因而必将受到严厉的刑事追究。那么具体来说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贷款诈骗罪的...


·刑诉法监视居住释放条款有哪些?
    刑诉法监视居住释放条款有哪些?很多时候为了能够顺利进行侦查工作,但又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的时候,人民检察院有权提出对嫌疑人进行监视居住。就是让嫌疑人不能离开居住地并且对其进行时刻的监视。而当嫌疑人被判定无作案事实后,就可以解除对其的监视居住。于此相关的刑诉法监视居住释放条款都有哪些呢?让我们通过下文来进行了解。 一、监视居住的概念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挪用公款用于赌博怎么处罚?
    挪用公款,公款,自然该行为人是在单位工作的,或者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挪用公款,要看行为人是不是主观上想要还的,如果挪用公款用于赌博,超过了一定的时间,一般规定时间是三个月,超过三个月没有将金额补回去,那么就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挪用公款用于赌博怎么处罚?一、挪用公款用于赌博怎么处罚??挪用公款赌博,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能退还赃款应当从重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


·债务转移的成立条件有几种
    债务转移的成立条件有几种(一)个人债务的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合同法》第84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条规定要求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现行很多人误以为债务转让方式只有一种,即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后再经债权人同意。同意是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的民事法律行为,实际上是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如何判定“同意”自然也使用要约、承诺...


·债务债权意思是什么?
    债务债权意思是什么? 一、债务债权意思是什么?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


·借条的写法及借条范本是怎样的?
    借条的写法及借条范本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都免不了会向别人借钱或别人向你借钱,这个时候最好就要写借条了,这样可以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纠纷。那么借条的写法及借条范本是怎样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借条的写法以及借条范本,您可以阅读了解一下。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